
当娃哈哈集团的生产线仍在匀速运转,其创始人宗庆后留下的18亿美金离岸资产却陷入了一场激烈的归属争夺战。2025年9月,香港高等法院驳回宗馥莉上诉申请的裁决,让这场横跨内地与香港的家族信托纠纷再度升温。一纸未署日期的手写指令、三份内容矛盾的协议、两份刻意分离的遗嘱,不仅将宗家复杂的家族关系推向公众视野,更暴露了中国第一代民营企业家在财富传承布局中的隐秘与疏漏。
骤起的风波:从资产冻结到上诉驳回
这场纠纷的公开化始于2025年8月的一纸裁定。香港高等法院应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位原告的申请,批准冻结了存放于汇丰银行的18亿美金离岸资产,裁定明确在杭州法院相关诉讼有最终结果前,宗馥莉不得动用该账户资金,且需披露资产余额与流向。
作为娃哈哈集团的现任掌舵人,宗馥莉对该裁定提出强烈异议,于同年8月15日以五项理由提起上诉,核心质疑香港法院的法律适用权限,以及三位原告是否真正享有信托或财产权益。但一个多月后的聆讯中,香港高等法院最终驳回了其上诉请求,仅同意暂缓执行资产披露令。这一结果意味着,18亿美金的资产冻结状态将持续,而案件的核心争议需等待杭州法院的实体审理来厘清。
核心证据迷局:手写指令与三份矛盾文件
这场财富争夺战的关键,在于一组足以影响资产归属的核心文件,其中最具争议的是宗庆后生前的一纸手写信托指令。根据原告方提交的证据,这份未注明具体日期的纸条由宗庆后于2024年1月下旬书写,致送其长期助手郭虹,内容清晰载明“准备去香港办理三个人的信托,在汇丰办,每人七亿美金”,同时细化了“仅能收取利息使用”“按香港法律要求签订信托合同”等关键条款。
与这份手写指令相呼应的,是三份签署于2024年的正式文件。2月2日,宗庆后签署《委托书》,明确委托宗馥莉作为受托人,为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及其子女设立三个境外信托;同日,宗馥莉签署确认函,书面同意《委托书》中的全部内容。而到了3月14日,各方又签署一份补充协议,三位原告确认宗庆后的继承人拥有继承权公证权限,宗馥莉则再次承诺为三人设立信托。
表面上看,这组文件形成了完整的信托设立链条,但宗馥莉方面却提出了截然不同的解读。其代理律师主张,手写指令仅为宗庆后的初步构想,三份文件也只是对“未来设立信托”的意向约定,并未完成信托设立所需的全部法律程序,因此信托尚未正式成立。这份“意向”与“成立”的界定分歧,成为案件的首个核心博弈点。
四大争议焦点:拆解18亿资产归属迷局
随着案件推进,四大核心法律争议逐渐浮出水面,每一个焦点都直接关乎资产的最终归属。
其一,信托设立的有效性。原告方认为,宗庆后的手写指令具备信托设立的核心要素,加之《委托书》《确认函》等文件的佐证,足以证明信托已通过书面形式成立,宗馥莉未按约定完成信托设立手续,已构成违约。而宗馥莉方则强调,境外信托设立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要求,仅靠意向性文件无法认定信托成立,相关安排仍停留在“计划阶段”。
其二,信托资产的范围界定。原告主张,汇丰银行账户内的全部资产(约18亿美金)均应纳入信托财产,且按手写指令中“每人七亿美金”的约定,总规模应为21亿美金,差额部分需进一步核查。宗馥莉则反驳称,根据父亲的真实委托,信托资产仅包含固定资本产生的利息,本金并不在信托财产范畴内,这一解读直接缩小了资产归属的范围。
其三,宗馥莉的法律地位。原告方明确将宗馥莉定位为“单纯受托人”,认为其仅享有按指令执行信托设立的义务,无对资产的处置或主导权。但宗馥莉方面提出,其在离岸信托向私人信托公司转型的过程中,担任“受托人的股东”,应享有相应的“发言权”,并非单纯的执行角色。这一身份界定的差异,将影响其后续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
其四,争议协议的性质。原告将宗馥莉在相关文件中“设立信托”的承诺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义务,主张其未履行承诺即构成违约。而宗馥莉则辩称,该承诺属于“家庭内部安排”,仅为未来的合作意向,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
家族关系背后:传承布局的隐秘角落
这场资产纠纷的背后,是宗家复杂的家族关系网络,这也让财富传承的矛盾更显尖锐。公开信息显示,宗馥莉是宗庆后与施幼珍的独生女,也是外界公认的娃哈哈集团接班人;而三位原告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则是宗庆后与前娃哈哈高层杜建英所生的子女。这种特殊的家族结构,早已在娃哈哈的商业布局中留下痕迹。
在娃哈哈集团管理层对外设立的多家投资主体中,广元金信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显示,宗馥莉持股60%,杜建英持股40%;而沈阳娃哈哈荣泰食品有限公司的董事席位,则由杜建英、宗继昌、宗婕莉共同占据,宗继昌还曾任职于南京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企业。这种“家族成员渗透式”的商业布局,如今因巨额离岸资产的争夺,变得格外敏感。
遗嘱与信托的分离:刻意为之的传承设计?
案件中另一个关键细节,是宗庆后生前立下的两份遗嘱。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份遗嘱的签署日期与《委托书》同为2024年2月2日:一份涉及特定境外资产,但未涵盖争议核心的建浩创投及其名下资产;另一份则针对中国大陆境内的资产。两份遗嘱的受益人名单中,均包含宗馥莉等人士,却未将三位原告列入。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特别强调,本案与宗庆后遗产管理无关,遗嘱仅作为理解协议背景的参考。这一表述暗示,宗庆后似乎有意将信托安排与遗嘱继承进行分离处理——通过遗嘱处置境内及部分境外资产,通过信托安排分配特定离岸资产。但这种看似严谨的“双轨传承”设计,却因信托设立的程序争议,最终陷入了僵局。
案件走向:企业传承与法律协调的双重考验
目前,这场纠纷正同时在香港和内地法院推进。2024年12月,三位原告已向杭州中院提交起诉状,请求确认建浩创投在汇丰银行账户内的资产为其享有受益权的信托财产;2025年7月,浙江省高院出具受理通知书,案件正式立案。法律专家指出,本案的核心不仅是资产归属问题,更考验着内地与香港两地法律体系在信托认定、资产保全等方面的协调与互认能力。
对于已完成交接的娃哈哈集团而言,这场持续的法律纠纷无疑增加了企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尽管宗馥莉已正式接任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职务,但“同父异母兄弟姐妹”的诉讼,不仅让其接班之路布满荆棘,也可能影响市场对娃哈哈经营稳定性的判断。
截至2024年5月31日,涉事汇丰银行账户内仍持有约18亿美金资产,主要包括债券、固定收益资产、现金及定期存款。这笔足以影响宗家财富格局的巨额资金,如今仍处于冻结状态,等待着两地法院的最终裁决。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在判决中坦言,本案存在“严重争议需审理”,目前尚未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做出最终认定——这场关乎家族传承与财富归属的博弈,才刚刚进入关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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