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10月3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在信托行业引发强烈关注。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监管新规,标志着信托业告别“通道业务+杠杆+刚兑”旧模式,正式驶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航道。
三大“紧箍咒”划定行业新边界
《办法》从投资者集中度、资产投向、产品规模三个维度,为信托公司戴上了“紧箍咒”:
- 单一集中度限制:单个投资者投资同一信托产品的金额不得高于该产品实收信托规模的50%,防止“假集合”现象。
- 投资分散要求:单个信托产品投资于同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25%(国债、地方政府债等低风险资产除外),遏制“私募投行化”倾向。
- 合格投资者上限:资产管理信托坚持私募定位,单个产品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并穿透识别多层嵌套下的实际投资者。
这三个核心条款,共同指向一个监管目标:推动信托公司从“规模扩张”转向“能力建设”,真正落实主动管理、分散投资的资管本质。
通道业务彻底退出,行业迎来“能力竞争”时代
《办法》明确严禁通道类业务、资金池业务,这意味着曾经占据行业半壁江山的通道业务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监管的导向已十分清晰:鼓励非公开募集、标品投资、分散投资、主动管理。那些依赖监管套利、杠杆放大的旧模式将无生存空间,而能够做好组合投资、风险管控、投资者服务的信托公司,将在新规划定的赛道上赢得未来。
“这对我们公司影响不大,因为转型是早有预期的。”一位信托公司人士坦言。另一位业内人士指出:“未来资产管理类信托规模会压缩,而资产服务类信托将迎来发展机遇。”
家族信托迎来历史性发展窗口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实施后,家族信托将成为信托公司最重要的转型方向之一。
“资产服务类信托是未来的机会,主要是家族信托。”《办法》将促使信托公司依托信托文化本源,发展与资产管理信托相协同的财富管理业务和家族信托业务。
新规从三个方面为家族信托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 法律基础更加稳固:《办法》明确信托产品为私募资管产品,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强化了信托的法律本源,使家族信托的资产隔离功能在法律框架内更加稳固。
- 投资环境更加规范:严格限制非标资产投资,鼓励发展标品信托,为“家族信托+资产配置”提供了更透明、更规范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构建多样化的投资组合。
- 业务重心回归本源:财富保障和传承的确定性将不再依赖于保底承诺,而是取决于严谨、科学且个性化的家族信托法律架构设计。架构本身的价值将远超对单一资产收益的追求。
信托业“三分类”下的转型路径
2023年3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共25个业务品种。这一分类的核心目的,正是“促进信托业务回归本源、规范发展”。
新规与“三分类”政策一脉相承,共同推动信托业回归基于信托法律关系的本质:“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强调财产独立性、风险隔离和专业管理。
随着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在多地逐步实施,以及信托公司业务转型的深化,家族信托业务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对于高净值家庭而言,如何在新规框架下,通过科学的信托架构实现财富的安全传承与保值增值,将成为未来财富管理的核心课题。
新规征求意见已于年前12月1日截止,信托业的整改倒计时已经开启。可以预见,一场深刻行业变革正在到来,而能够真正回归信托本源、深耕专业能力的机构,将在新一轮竞争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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