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亿新元,精确到3角9分
2023年11月11日,一位定居新加坡纽敦区的女富豪在寓所离世。她叫程孟芳,资产横跨香港与新加坡两地。据《联合早报》报道,她的遗产总值19亿零706万7706元3角9分(新元,下同)——这个精确到角的数字,来自法庭文件。其中约110亿港元(约17亿9000万新元)在香港,包括13家公司、寿臣山道的住宅,以及中环亚毕诺道的商住大厦”己连拿利9号”。
一个如此精明干练、连公司一条85米小路的通行权都能打四十年官司的商界女强人,去世之后,家人却发现:找不到她的遗嘱。
去世后仅四天,两名外孙郑岳阳、郑芬仪就以”无遗嘱离世”为由,向新加坡法庭申请遗产管理书,并于2024年1月取得,随后在香港完成重新盖印手续。两人由此成为这19亿遗产的共同管理人。
而一位80多岁、自称”无意继承遗产”的香港老人,从此踏上了跨港新两地的追查之路。
决裂五十年:她把女儿一点点”移出”家族版图
要看懂这场官司,得回到五十年前。
程孟芳与伴侣陈玉池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在香港注册多家公司,陈玉池1993年在新加坡去世,程孟芳是他遗嘱的唯一执行人。她有一个独生女陈高莲——但女儿出生在她认识陈玉池之前,与陈并无血缘。
据法庭披露的事实,1970年代,程孟芳强烈反对女儿与航运商人郑民川的婚事,认为对方当时已有家室,离婚再娶是冲着陈家财富来的。母女因此决裂。此后的安排很有画面感:陈高莲原本是九家公司的董事,1976年起不再担任;公司名称里的”Collin”(陈高莲英文名的字样)也被逐一去除。
一边是口头意愿,一边是制度性排除——但恰恰缺了中间那一步:一份白纸黑字、找得到的遗嘱。
外甥的执念,与法官的”福尔摩斯难题”
站出来追查遗嘱的,是外甥姚家驹。1981年,他应程孟芳之邀从内地赴港协助打理公司,一管就是三十年,程孟芳”一直把他当儿子看待”。他说,姨妈在2006年至2015年间多次在电话里表示,无意让陈高莲、郑民川及其后代继承家产,并亲口说过已立遗嘱——大约2015年,她提到曾在新加坡找一位印度裔律师”Mr Brown”立嘱。但他没见过这份遗嘱,不知道内容,也不知道存放在哪。
两名外孙则说,2015年12月和2025年,他们两次查询新加坡遗嘱登记处,都没有找到任何记录。
2025年6月,姚家驹在香港起诉,试图追查遗嘱下落。2026年7月,香港高等法院特委法官王鸣峰裁定:准许答辩方剔除起诉书,姚家驹没有适当的诉讼资格。法官的理由相当坦率——他对遗嘱的资料”极其有限”,”我不能像福尔摩斯那样查探推断”。更致命的一点是逻辑上的”鸡与蛋”困境:他声称姨妈并非无遗嘱去世,但这个说法本身必须建立在”确实存在一份有效遗嘱”的基础上。
法官同时点出一个常识性的怀疑:以程孟芳精明干练、性格坚强的特质,如果真立了遗嘱,不太可能让各方在她死后”地毯式搜索”。法官也承认,姚家驹并非爱管闲事,是真心想查清遗嘱下落,并非出于贪婪。
如果最终没有遗嘱,19亿将走向何方
姚家驹2025年9月转战新加坡,提起撤销遗产管理书的诉讼。2026年7月27日,新加坡高等法院审理了剔除申请,目前择日裁决。
这道裁决之所以关键,是因为它几乎决定了19亿的流向:如果最终确认程孟芳无遗嘱离世,按照新加坡的无遗嘱继承法令,独生女陈高莲将独享全部遗产——也就是说,这位生前花了半个世纪把女儿”移出”家族版图的女人,她最不愿看到的结局,可能恰恰因为她没留下那张纸而成为现实。
口头意愿,输给了缺失的文书。这是整个案子里最令人唏嘘的地方。
留给高净值家族的一张”遗嘱体检表”
19亿的案子极端,但它暴露的问题,几乎每个跨境配置资产的家族都可能撞上其中一两条。不妨用六个问题给自家的安排做个体检:
一问:遗嘱立了,但”找得到”吗? 遗嘱的生命力一半在”立”,一半在”存”。存放在哪位律师处、是否在遗嘱登记处留有记录、执行人是否知情——这三个答案缺一个,遗嘱就可能变成一张”失踪的纸”。程孟芳案里,连立嘱律师都只剩一个”Mr Brown”的模糊线索。
二问:资产分布在几个法域,就准备几套文书吗? 香港的房产和股权,新加坡的银行账户和洋房,适用不同法域的继承规则。跨境遗产需要重新盖印、多法域协调,一套安排覆盖不了所有资产。遗嘱之外,往往还需要配合持有架构(信托、控股公司)来减少”两地跑”的损耗。
三问:失智之前,授权安排做好了吗? 程孟芳去世前已失智,而她”想立遗嘱”的口头表达发生在失智前后已经说不清。持久授权书(LPA)等文件,必须在当事人还有行为能力时签署。财富规划的时间窗口,不是”需要时”,而是”还来得及时”。
四问:想排除某位继承人,靠的是意愿还是工具? 排除继承不能只靠电话里的口头表态,也不能只靠撤掉董事职位这类经营安排。要让意愿落地,需要遗嘱、信托、保险受益人指定等多层工具配合,并经专业律师确认在相应法域有效。
五问:家族内部的”决裂债务”,有没有留个出口? 母女决裂五十年,遗产大战几乎是决裂的延续。再冷的关系,也值得留一份清晰的书面安排——哪怕是为了让下一代不必在法庭上替上一代继续争吵。
六问: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你接受吗? 无遗嘱状态下,谁来当遗产管理人由法定顺位和法庭决定。如果你对”谁接管、怎么接管”有自己的想法,这份想法只能写进有效文书里,别无他途。
结语
程孟芳用五十年时间,在商场上几乎没有输过。她输掉的,是生命最后那张纸——或者说,是没来得及让那张纸被找到。对大多数家族而言,遗嘱不是忌讳,而是把”我的意愿”翻译成”法律上的事实”的唯一通道。翻译缺位的时候,法律就会替你做决定,而那个决定,未必是你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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