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8月28日发布的2026年第26号公告,个人转让沪深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新三板及北交所原始股转让参照执行。上市公司办理股份初始登记时须申报个人限售股成本原值及鉴证报告,未申报的实施后新登记股份按转让收入全额预扣预缴,实施前已登记的可按收入15%核定成本;实际税额与已扣缴有差异的,应于次年6月30日前申报清算。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8月28日发布的2026年第26号公告,个人转让沪深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新三板及北交所原始股转让参照执行。上市公司办理股份初始登记时须申报个人限售股成本原值及鉴证报告,未申报的实施后新登记股份按转让收入全额预扣预缴,实施前已登记的可按收入15%核定成本;实际税额与已扣缴有差异的,应于次年6月30日前申报清算。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