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丹科技9月2日公告,控股股东、实控人张鹏与持股5%以上股东李中民,拟以12.10元/股向其子张翔协议转让1136.38万股,占总股本5%,总价款约1.38亿元,公告称为“家族财产规划需要”。转让后张翔与张鹏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升至16.57%,实控人地位不变。
据金丹科技9月2日公告,控股股东、实控人张鹏与持股5%以上股东李中民,拟以12.10元/股向其子张翔协议转让1136.38万股,占总股本5%,总价款约1.38亿元,公告称为“家族财产规划需要”。转让后张翔与张鹏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升至16.57%,实控人地位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