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指定遗产管理人?
财富传承 18
-
《民法典》第1145条至第1149条确立了遗产管理人制度。
产生顺序:遗嘱中指定了遗嘱执行人的,执行人即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及时推选;未推选的,全体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的,由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
在遗嘱中写明人选、权限(清点造册、报告、防止遗产毁损、处理债权债务、按遗嘱分割)和报酬安排,是主动指定的方式。
遗产结构复杂或继承人多的,可指定律师、公证机构等中立方担任,减少单一继承人管账引发的争议。
管理人有恶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5天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