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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 2014 · 香港终审法院

Kan Lai Kwan 诉 Poon Lok To Otto——家族信托资产是否计入离婚「经济来源」

Kan Lai Kwan v Poon Lok To Otto & 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 Ltd [2014] HKCFA 66(2014-07-17 判决)
2014裁判年份
香港法院 / 辖区
3来源条数
主题婚姻继承与强制继承权 家庭信托治理
案情丈夫把工程集团 84.63% 控股公司股份置入泽西法全权信托(受托人 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丈夫兼任财产授予人、保护人(可撤换受托人)与受益人之一,信托资产约 15.6 亿港元。离婚诉讼中,原审与上诉庭只把信托的三分之二计入婚姻资产,为女儿保留三分之一。
裁判要点终审法院适用 Charman 测试并回归信托法基本原理:全权信托的受益对象只是「对象」而非享有可保护份额的权利人,原审为女儿「保留三分之一」没有信托法依据;以相对可能性衡量,若受托人被要求向丈夫预付全部信托资金会否顺应——答案是会,故信托全额计入丈夫的经济来源,妻子获逾 7.6 亿港元。
对家族的启示(本库观点层 · 非法律意见) 「设了信托就离不掉」是流传最广的误解。保护人权、撤换受托人权、既往分配行为都会被法院拿来评估「受托人会不会照办」。家族在做婚姻财产规划时,信托条款的真实控制结构比信托名头重要得多。

来源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ONC 律师事务所判例解读(含测试要点)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Trusts & Trustees 期刊案例长文
来源等级 C · 媒体SCMP 报道(判决金额)
信托之家 · 全球信托案例库 · C-HK-002 · 2026-10-31 核验 · 本页为事实转述与观点,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