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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库 / Ng Eng Ghee 诉 Mamata Kapildev Dave——「准受托人」义务清单的权威表述
新加坡 · 2009 · 新加坡上诉法院
Ng Eng Ghee 诉 Mamata Kapildev Dave——「准受托人」义务清单的权威表述
Ng Eng Ghee & Ors v Mamata Kapildev Dave & Ors [2009] SGCA 14(2009-04-02 判决)
2009裁判年份
新加坡法院 / 辖区
2来源条数
| 主题 | 受托人义务 |
| 案情 | Horizon Towers 集体出售委员会(SC)在出售过程中被指未披露成员购入额外单位、依赖营销代理建议而未做独立估值等。争点:SC 对全体小业主负何种义务。 |
| 裁判要点 | 上诉法院确认:SC 作为全体小业主的代理人,负有「类似拥有出售权的受托人」的义务,并列出五项:忠诚、对不同类别受益人一视同仁、避免利益冲突、充分披露、尽责(含独立估值与程序正当);「善意」不等于价格公允,过程完整性同样在审查范围内。 |
对家族的启示(本库观点层 · 非法律意见) 这是新加坡法院对「准受托人」义务最完整的清单式表述,家族办公室治理(投资委员会、家族理事会)可整段借鉴:有处置权的人,就要按受托人的标准接受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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