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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 1971 ·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United States v. Byrum——保留投票权是否构成遗产税「保留享受」

United States v. Byrum, 402 U.S. 451 (1971)(1971-06-14 判决)
1971裁判年份
美国法院 / 辖区
3来源条数
主题信托税制 婚姻继承与强制继承权
案情Byrum 生前把三家封闭公司股份转入子女受益的不可撤销信托,保留投票权、否决受托人出售股份权与撤换受托人权;IRS 依《国内税收法典》第 2036(a) 条主张股份应计入遗产。
裁判要点最高法院(Powell 大法官执笔,5:4):保留管理性权力不等于保留「享受」;多数股东受信义义务约束、股利政策并非其可任意行使的法律权利,故不计入遗产。White 等 3 位大法官强烈异议,认为该安排实质保留了收入流向的开关。
对家族的启示(本库观点层 · 非法律意见) 本案是「保留权力 vs 税务穿透」的原点判例,但注意其关键后续:国会很快以 §2036(b) 立法推翻了本案对「股份」的结论——引述本案必须连同 §2036(b) 一起讲,否则会误导客户。

来源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Justia 判决原文库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异议意见全文(Wikisource)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Revisiting Byrum(学术论文,含被立法推翻的后续)
信托之家 · 全球信托案例库 · C-US-001 · 2026-10-31 核验 · 本页为事实转述与观点,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