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 信托税制 婚姻继承与强制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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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 | Byrum 生前把三家封闭公司股份转入子女受益的不可撤销信托,保留投票权、否决受托人出售股份权与撤换受托人权;IRS 依《国内税收法典》第 2036(a) 条主张股份应计入遗产。 |
| 裁判要点 | 最高法院(Powell 大法官执笔,5:4):保留管理性权力不等于保留「享受」;多数股东受信义义务约束、股利政策并非其可任意行使的法律权利,故不计入遗产。White 等 3 位大法官强烈异议,认为该安排实质保留了收入流向的开关。 |
|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 | Justia 判决原文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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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 | 异议意见全文(Wikisource) |
|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 | Revisiting Byrum(学术论文,含被立法推翻的后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