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法》规定的信托无效情形有哪些? 信托之家研究组 3周前 行业与政策 59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chinatrust.cn 信托之家 评论 《信托法》第十一条列举了信托无效的六种情形:信托目的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信托财产不能确定;以非法财产或法律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专以诉讼或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受益人或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设立家族信托前审查资金来源与信托目的的合法性,正是为了避免落入上述情形。 赞同 3周前 0条评论 请 登录 或者 注册 后回复。 相关问题 什么是分级分类监管? 3周前 1 63 《家族信托业务指引》是什么? 3周前 1 52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3周前 1 47 《资产服务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提出了什么要求? 2天前 1 7 《慈善法》修订对慈善信托有什么新规定? 2天前 1 11 什么是监管”双罚”制度? 3周前 1 59 什么情况下信托财产可以被强制执行? 3周前 1 57 《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投资者人数有什么规定? 3周前 1 74 《信托法》是哪一年颁布实施的? 3周前 1 47 什么是信托产品预登记?组合投资要求是什么? 2天前 1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