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托财产独立性?
信托术语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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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是信托制度的基石:信托财产在法律上自成一体,与三方当事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
三重切断(第15-17条):
①独立于委托人——委托人身故,信托财产不是遗产;委托人破产,不进清算财产;
②独立于受托人——受托人身故/破产,信托财产不是其遗产/破产财产;受托人须单独记账、分别管理;
③独立于受益人——受益人只享有利益请求权,不能直接支配财产。
执行保护:除四种法定情形(设立前已成立的优先债权、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的债务、信托财产应担税款、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
有效前提:设立合法、非逃废债、完成交付。1个月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