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 | Helen Freeth Marsella(又称 Helen Freeth Swanson),2003-05-12 设立基金并任共同受托人 |
|---|---|
| 设立地 |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 |
| 准据法 | 澳大利亚法(维多利亚州信托法与 Superannuation Industry (Supervision) Act 1993 (Cth) 框架下的 SMSF 信托) |
| 受托人 | 原为 Helen 与其女 Carol Wareham 共同受托;Helen 去世后 Carol 任命其夫 Martin Wareham 为共同受托人(夫妻二人任受托人) |
| 保护人 / 委任人 | 不适用(信托契据未设 protector) |
| 受益人 | 死者本人(生前)、其受养人(含丈夫 Riccardo Marsella 作为配偶受养人)、其遗产及信托契据定义的 Dependant 类别;死者生前签署的孙辈提名因孙辈非 Dependant 且已过三年有效期而无效 |
| 置入资产 | Swanson Superannuation Fund 中的死亡抚恤金 $450,416 |
| 关键条款 | 自营养老金信托契据(2003-05-12);cl 51.4(b) 授予受托人在 Dependant 类别中选择死亡抚恤金归属的裁量权(上诉法庭认定为 special power 而非 general power);无约束性提名生效时受托人酌情决定归属 |
澳大利亚的自营养老金基金(SMSF)本质上是一个信托:成员是受托人,基金资产按信托契据为受养人持有,成员身故后的死亡抚恤金由受托人决定归入哪一个受养人口袋。Swanson Superannuation Fund 就是这样一个家族信托,只是它第一时间撞上了所有家族信托的暗礁——受托人自己就是最大利害关系人。
Helen 1984 年与 Marsella 结婚,两人相伴 32 年。2003 年 5 月 12 日她设立基金,与与前夫所生的女儿 Carol Wareham 共同任受托人,同日签署了把死亡抚恤金留给孙辈的约束性提名。但这份提名有两个致命缺陷:孙辈不属于信托契据定义的『Dependant』,而且提名三年后已经失效,Helen 终其一生没有重签。2016 年 4 月 27 日 Helen 去世时,基金里躺着 $450,416 的死亡抚恤金,归属完全悬空。
接下来的动作决定了全案走向。Carol 作为唯一存续受托人,立即任命自己的丈夫 Martin Wareham 为共同受托人——夫妻俩就此掌控了这笔钱的去向。2017 年 4 月 17 日,两人签署两套会议记录,决议将死亡抚恤金 100% 支付给 Carol 本人。此时家族矛盾已经公开化:Marsella 与 Mr Wareham 在 2016 年 7 月 9 日因古董钟动手;Marsella 的 Part IV 家庭 provision 诉讼正在进行。受托人的律师在 2017 年 4 月 27 日发给 Marsella 律师的信里干脆写道:『您的委托人既非基金之成员、受托人或受益人』——把共同生活 30 多年的配偶直接排除在受益人范围之外。这在法律上是错的:作为配偶受养人和遗产代理人,Marsella 显然属于受托人必须考虑的类别。
2017 年 5 月 17 日,Marsella 起诉请求解除受托人职务。McMillan 法官 2019 年判决:受托人虽然形式上在决议中写明考虑了『所有受养人』,但其律师函件暴露出对受益人身份与受托人义务的根本误解,决议流于公式化(formulaic);把全部抚恤金付给共同生活 30 余年、财务状况有限的丈夫分文不取的丈夫的对立面——即一位长期配偶——的决定『至少是引人注目的』(remarkable),其结果可以佐证裁量权未获正当行使。她撤销分配决议,解除两名受托人职务,引用 Karger v Paul 的三项要求——善意、真实且认真的考虑、符合授权目的——认定第一项与第三项虽无问题,但第二项完全落空。
Wareham 夫妇上诉,理由包括:决议列明了『Dependant』定义、律师函在决议之后而非之前、有会计师与法律意见背书、契据本身预设了受托人兼受养人的角色冲突等。Tate、McLeish 与 Hargrave 三位上诉法官 2020 年 4 月 20 日一致驳回:律师函件与决议相互印证,暴露受托人未把 Marsella 纳入考量;『结果可以是正确的』不等于『裁量权被正确行使』——即便换一个受托人可能得出同样的分配结果,也不能豁免既有的失职;受托人 cl 51.4(b) 下的权力是 special power 而非 general power,必须在受养人类别内选择。免职决定依 Miller v Cameron 以受益人福利为首要考虑,维持原判。上诉法庭还留下一个关键观察:『如果受托人没有在真实且认真的考虑下行使裁量权,裁量权就没有被适当行使』——哪怕结果本身可以成立。
| 维多利亚州最高法院(原审) | Marsella v Wareham (No 2) [2019] VSC 65 · McMillan J 2019 认定受托人未对受养人(含配偶受养人 Marsella)利益给予真实且认真的考虑:决议公式化、律师函件暴露对受益人范围的根本误解、向 30 余年配偶分文不付的结果可佐证失职;撤销死亡抚恤金分配决议,依 Miller v Cameron 解除 Carol 与 Martin Wareham 的受托人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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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多利亚州最高法院上诉法庭 | Wareham v Marsella [2020] VSCA 92;S APCI 2019 0022 · Tate、McLeish、Hargrave JJA(合议庭) 2020-04-20 准予上诉许可但驳回上诉:律师函与决议相互印证受托人未将 Marsella 纳入考量;Karger v Paul 三项要求中『真实且认真的考虑』缺失即属裁量权未获正当行使,无须另证 bad faith;『结果可以正确』不能豁免既得失职;cl 51.4(b) 为 special power;免职决定以受益人福利为首要考虑,全部维持 |
上诉法庭的推理围绕一个核心问题:法院在受托人享有绝对裁量权时能审查什么。基线是 Karger v Paul [1984] VR 161:法院不审查裁量权行使结果是否公平合理,但审查其行使是否具备三要素——善意、真实且认真的考虑、符合授权目的。上诉法庭明确:真实且认真的考虑是任何裁量权行使的内在要求,即便契据将权力表述为『绝对』,该要素缺失仍构成裁量权未获正当行使;落实到证据:决议虽载明考虑了『所有受养人』,但 2017 年 4 月 27 日律师函声称 Marsella『既非成员、受托人或受益人』——这一法律上明显错误的陈述与决议相互印证,表明受托人在决策时对受益人身份存在根本误解;决议公式化,未体现对 Marsella 与死者 30 余年婚姻及其有限财务状况的任何具体考量;关于结果维度:向 30 余年配偶分文不付的决定『至少是引人注目的』,grossly unreasonable 的结果可作裁量失职的证据,但原审法官正确地仅将其作为佐证而非独立依据。受托人另主张 cl 51.4(b) 预设了受托人兼受养人的角色冲突,上诉法庭将该权力定性为 special power——受托人必须在契约定义的受养人类别内选择,并非等同于所有权的 general power,冲突抗辩不成立。免职救济依 Miller v Cameron 以受益人福利、信托财产安全与信托妥善执行为首要考虑;现有受托人极可能只是恢复对自身有利的原决定,清盘与否不构成救济障碍。
the fact that there may have been good grounds for the discretion not to be exercised in favour of Mr Marsella is irrelevant at this point. If the trustees did not exercise the discretion upon real and genuine consideration, there has not been a proper exercise of the discretion.
受托人或许有充分理由不把裁量权行使的结果给予 Marsella 先生,但在这一点上这并不相干。如果受托人没有在真实且认真的考虑下行使裁量权,裁量权就没有被适当行使。
—— para 68
But it must be said that the decision to pay no part of the death benefit to the deceased's husband of more than 30 years was, at least, remarkable.
但必须指出,向与死者共同生活超过 30 年的丈夫分文不付死亡抚恤金的决定,至少可以说是引人注目的。
—— para 73
|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 | CommonLII 判决全文(Wareham v Marsella [2020] VSCA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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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 | AustLII 判决全文([2020] VSCA 92) |
|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 | Smarter SMSF:Lessons from Marsella(上诉理由与判决要点分析) |
|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 | SMSF Adviser 对上诉判决的行业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