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 | 未披露(1993 Settlement 的设立人身份未在本裁定中详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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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地 | 巴哈马 |
| 准据法 | 巴哈马法 |
| 受托人 | Striker Trustees Limited 及司法受托人(Judicial Trustee,由法院任命参与管理);相关指示命令由 Winder 法官于 2019-03-18 作出 |
| 保护人 / 委任人 | 未披露 |
| 受益人 | Bethel(已故,全权信托受益人之一,曾以 Deed of Inclusion 被纳入受益人类别)及其他受益人(未详列) |
| 置入资产 | 未披露 |
| 关键条款 | 1993 Settlement 为全权信托;Bethel 经 Deed of Inclusion 纳入,但该契据未规定其利益可转让或由遗产继受;本裁定另涉《司法受托人规则》第 22(1) 条「对 Settlement 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解释 |
这是一场当事人没能活到终局的信托诉讼。1993 Settlement 是一份巴哈马全权信托,Bethel 是其受益人之一。围绕这份信托,Bethel 与其他家族成员、受托人之间爆发了多线诉讼:他 2018-08-18 起诉申请撤销司法受托人,2019-04-03 申请废止 Winder 法官 2019-03-18 作出的司法受托人指示命令;对方则反手指控他欺诈性违反信托、共谋与盗窃。2020 年 1 月 14 日,法院为三组申请排期;三天后,Bethel 去世,未留遗嘱,也没有继承管理人。
2020-02-07 的聆讯上,Bethel 生前律师转达:暂无遗嘱、暂无管理人,不确认何时会有;但当事人立场明确——申请不应因死亡消灭,日后的遗产管理人可以继受。对手方立刻反驳:这些申请全是人身性的,人没了,诉就没了。Charles 高级法官没有回避,而是直接处理了这个在巴哈马判例里少有触及的问题:全权信托受益人的利益到底能不能被遗产继承?
裁定给出了五层递进的理由。第一,Bethel 对信托遗产的利益在其死亡时已经消灭——这是全权信托的属性使然。第二,1993 Settlement 是全权信托,Bethel 作为受益人只是该信托的「mere object」(受考量对象);他虽经 Deed of Inclusion 被纳入,但该契据没有任何条款把他的利益传递给配偶、子女或更远的后代,因此不存在「利益存续」的问题。第三,也是全案的法理核心:全权信托受益人有权被受托人考虑为潜在受领人,但这项权利不是对受托人所持资产的财产性利益——法院在此直接援引开曼大法院 Y v R [2018] 1 CILR 1,把邻区的定盘逻辑引入巴哈马。
第四,既然连受益人本人在世时都不持有财产性利益,遗产管理人更不可能是《司法受托人规则》第 22(1) 条意义上的「对 Settlement 有利害关系的人」,由遗产出面申请撤销受托人在主体资格上就不成立。第五,结论落到程序法:Bethel 的两份传票(撤销司法受托人、废止指示命令)不因其死亡而存续,依法归于消灭(abate);司法受托人要求确认或重做 2019 年指示命令的申请(Ratification Application)则不受影响,继续审理。
这份裁定的意义在巴哈马信托诉讼实务中相当具体:其一,它把 Y v R 的「mere object」标准正式引入本地,为后续债权人攻击、继承争议提供了统一定性;其二,它提醒任何打算用 litigation 死磕受托人的受益人——人身性救济不进遗产,家族内部要打信托官司,得趁人在、趁权利在手;其三,它展示了 Charles 法官一贯的风格:即便一方当事人缺位、程序表紧迫,也把定性问题一次说透,而不是留到实体审理。
| 巴哈马最高法院 | Richard Anthony Hayward and others v Striker Trustees Limited and others(裁定文件:17Feb20 Judgment (locus)(00647402),courts.bs 官网刊载) · Indra H. Charles, Senior Justice(高级法官) 2020-02-17 认定:(1) 已故受益人对信托遗产的利益于死亡时消灭;(2) 1993 Settlement 为全权信托,死者仅为 mere object,Deed of Inclusion 未设利益承继条款;(3) 依 Y v R [2018] 1 CILR 1,受益人被考虑的权利非财产性利益;(4) 遗产非《司法受托人规则》第 22(1) 条的利害关系人,无主体资格;(5) 死者的撤销受托人申请与废止指示命令申请随死亡消灭;司法受托人的确认/重做申请继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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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的推理采用从实体到程序的顺流结构:先定性(受益人利益是什么),再问承继(能不能传),最后落到程序法(诉是否消灭)。定性环节直接嫁接开曼 Y v R 的「mere object」标准,使巴哈马与主流离岸辖区在全权信托定性上同频——受益人被考虑的权利是人身性的、不可查封也不可继承。
Deed of Inclusion 的处理值得注意:Bethel 被纳入受益人类别这一事实并不改变定性,因为纳入契据只解决「他在不在此类」的问题,不创设既得利益或可转让利益。法官以此区分「类别成员资格」与「财产权利」两个层次,堵住了「我是被书面纳入的所以有权利」这一常见误解。
程序法层面的结论(申请消灭)虽然技术性强,却是全案对当事人行为激励影响最大的一环:人身性救济随人走,这意味着针对受托人的撤销战争没有「接力」的可能。裁定同时谨慎地没有一刀切——司法受托人请求确认客观命令的申请被保留,说明消灭的只是依附于死者个人地位的救济。
A beneficiary under a discretionary trust has a right to be considered as a potential recipient of benefit by the trustees. But that right is not a proprietary interest in the assets held by the trustees: Y v R [2018] 1 CILR 1 (Grand Court of the Cayman Islands relied upon).
全权信托的受益人有权被受托人考虑为潜在的受领人。但该权利并非对受托人所持资产的财产性利益:此处援引开曼群岛大法院 Y v R [2018] 1 CILR 1。
—— 裁定理由第 3 点
The Deceased' interest in the trust estate was extinguished on his death. Therefore, his estate would have no standing to advance the various applications that were pending at the time of his death.
死者对信托遗产的利益已于其死亡时消灭。因此,其遗产并无主体资格去推进其死亡时尚未审结的各项申请。
—— 裁定理由第 1 点
|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 | 巴哈马法院官网裁定全文 PDF(Charles 高级法官,2020-02-17;逐段核对五点理由与当事人程序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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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 | Y v R 开曼判决全文(本裁定援引的法理来源,交叉核对「mere object」标准的原始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