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 | Paul Nigel Webb(Webb Family Trust 设立人;因保留权利束被认定与所有权无异) |
|---|---|
| 设立地 | 库克群岛(公司注册地与执行法院);设立人与债务人均居新西兰 |
| 准据法 | 库克群岛法(1915 年库克群岛法第 173 条;1981 年民事诉讼法典第 248 条;信托效力问题经枢密院依普通法及永续规则判定) |
| 受托人 | Webb Family Trust 的受托人安排(信托已被判定无效;具体受托人身份未在本次判决中列明) |
| 保护人 / 委任人 | 未披露(Webb 保留的实际控制权是信托无效的核心) |
| 受益人 | 信托已被认定自始无效,不存在有效受益人结构;Solar 3000 股份被法律视为 Webb 个人财产 |
| 置入资产 | Kuru Investments Limited 50 股(Webb 持有)、Fleet Lease Limited 1,000 股(Webb 持有)、Solar 3000 Limited 50 股(名义由 Webb Family Trust 持有,2016-05-05 取得) |
| 关键条款 | Webb Family Trust:因设立人保留的权利束与所有权无异而不能发生有效授予,且依普通法立即违反永续规则而无效 |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双方都不陌生:申请人 Keegan Alexander 是奥克兰律所,被申请人 Paul Webb 则是库克群岛信托判例里的「常驻演员」——他设立的 Webb Family Trust 已经在两级法院被判了死刑。故事的前史是一场漫长的婚姻财产诉讼:律所代理 Webb 打这场依 1991-92 年婚姻财产法的官司,从新西兰初审一路打到枢密院。枢密院 [2020] UKPC 22 的多数意见认定,Webb 通过信托安排保留的「权利束」(bundle of rights)与其所有权已无法区分——换句话说,他从没真正把财产送出去;就 Solar 3000 Limited 的股份而言,各方也不争议其为婚姻财产。同一判决还认定,Webb Family Trust 依普通法因违反永续规则而「立即无效」。
官司打完,律师费没结清。2021 年 3 月 16 日,Keegan Alexander 在新西兰奥克兰地区法院取得对 Webb 的简易判决:本金 96,950.70 新西兰元、利息 8,925.50 元、费用 4,306.50 元,合计 110,352.70 元——Webb 对申请未作抗辩。可判决是纸,执行要靠财产。律所把目光投向库克群岛:Webb 在当地三家公司持有股份,其中两笔登记在他本人名下(Kuru Investments 50 股、Fleet Lease 1,000 股),第三笔——Solar 3000 Limited 的 50 股——自 2016 年 5 月 5 日起登记在 Webb Family Trust 名下。
2021 年 8 月 28 日,律所依 1915 年库克群岛法第 173 条(新西兰判决可在库克群岛高等法院登记执行)向库克群岛高等法院提出外分管申请,请求对三笔股份发出扣押令。程序依据是 1981 年民事诉讼法典第 248 条:应判决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外分管方式对债务人在股份上的权益作出扣押令。库克群岛公司网上登记处的摘录佐证了股份登记状态。
难点在第三笔股份。虽然枢密院五年前就说清了 Webb Family Trust 无效,但 Solar 3000 的股份登记名义至今仍在信托名下。Webb 的前代理律师 McAnally 主张:鉴于枢密院已认定信托无效,应当把 Solar 3000 的股东名册视同这 50 股事实上、法律上都归 Webb 个人。首席大法官 Hugh Williams 接受了这一论证——他特别援引枢密院「权利束与所有权无法区分」及「信托立即无效」的结论,认定登记名义不再构成任何实体障碍:在股东名册上,这 50 股应视同 Webb 个人持有。
2021 年 9 月 27 日,法院判决:对三笔股份一并发出扣押令,担保 110,352.70 元的判决债务,并就送达、异议期等作出安排——若无法在库克群岛境内向 Webb 送达,还需另行申请域外送达许可。对 Webb 而言,当年为「保护」资产而搭建的信托不仅没有挡住前妻,如今连律师费债权人都能直接在其名义资产上设定担保;对库克群岛执业圈而言,这份判决把枢密院结论落到了执行层面:无效信托名下的股份,就是设立人的个人财产。
| 枢密院(前史) | Webb v Webb [2020] UKPC 22 · Lord Kitchin(多数意见) 2020-08-03 Webb Family Trust 无效:设立人保留的权利束与所有权无异;信托依普通法立即违反永续规则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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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西兰奥克兰地区法院(前史) | 未在判决中详列 · — 2021-03-16 对 Webb 的简易判决:110,352.70 新西兰元(本金+利息+费用) |
| 库克群岛高等法院(拉罗汤加,民事分庭) | [2021] CKHC 38; OA 2 of 2021 · 首席大法官 Hugh Williams 2021-09-27 对三笔股份发出扣押令;Solar 3000 信托名下股份视同 Webb 个人财产处理;就送达与异议期作出指示 |
执行通道:1915 年库克群岛法第 173 条允许将新西兰高等法院或地区法院的金钱判决经认证备案后在库克群岛高等法院执行;第 248 条则授权法院应债权人申请以外分管方式作出扣押令——本案程序基础由此铺就。
股份定性:Kuru 与 Fleet Lease 的股份由 Webb 本人持有,直接落入扣押范围;Solar 3000 的 50 股虽有信托登记名义,但枢密院已认定信托无效——「Webb 保留的权利束与所有权无法区分」且信托「依普通法立即无效(永续规则)」。无效信托不产生独立财产归属,名义登记不构成实质障碍。
时间与状态:枢密院判决已逾五年,期间股份登记名义未变;法院认为恰因信托已无效,更应以实际权利状态(Webb 个人所有)为准,而非维持一个已被否定的登记外观。
程序保障:外分管扣押令须密封送达三家公司与 Webb,并明示其可在五工作日内申请变更或撤销;若无法境内送达,债权人须另行申请域外送达许可。
The majority of the Privy Council concluded with relation to the Webb Family Trust that the 'bundle of rights which [Mr Webb] retained is indistinguishable from ownership'.
枢密院多数意见就 Webb Family Trust 得出结论:[Webb] 保留的权利束与所有权已无法区分。
—— 判决([2021] CKHC 38)转述枢密院 [2020] UKPC 22 结论
|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 | PacLII:Alexander v Webb [2021] CKHC 38 判决全文(事实、法条、裁定与送达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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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 | CommonLII 镜像:同一判决全文(交叉核对) |
| 来源等级 C · 媒体 | PacLII:Ruatapu v Hosea [2024] CKHC 13(检索过程中出现的相关判例,用于确认检索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