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 | 曾金生(被继承人,以遗嘱设立) |
|---|---|
| 设立地 | 中国内地(江西抚州) |
| 准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继承法 |
| 受托人 | 遗嘱指定的侄子曾某甲、曾某丙(自然人,未设机构化受托人) |
| 保护人 / 委任人 | 无 |
| 受益人 | 『曾氏基金』项下对象未明确(判决认定受益人范围无法确定) |
| 置入资产 | 曾金生遗留财产(除按月支付护理人员费用外的剩余财产,具体数额未公开) |
| 关键条款 | 遗嘱原文:『剩余财产成立曾氏基金,由侄子曾某甲、曾某丙管理使用』;对基金设立目的、运转、财产分配使用均无具体约定 |
曾金生的遗嘱只有寥寥数语,却在中国信托法司法史上留下了浓重一笔。他去世后,侄子曾某甲持遗嘱要求婶婶李某交出剩余遗产,由自己与曾某丙『成立曾氏基金』并管理使用。一审法院从尊重遗嘱人意愿的角度出发,认定遗嘱系曾金生真实意思表示,判决支持了曾某甲分割遗产并管理使用的请求。
李某不服提起上诉。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遗嘱内容进行了逐项检视,发现这份『设立基金』的遗嘱几乎欠缺信托成立的全部实质要件:对曾氏基金如何设立没有说明,对基金设立的目的没有交代,对基金如何运转、财产如何分配、如何使用等均没有明确,对遗产具体由曾某甲如何管理使用也没有明确的要求。
二审法院的裁判逻辑是一个朴素的公平问题:如果仅凭一句模糊的公益心愿,就能把遗产从配偶的法定继承中剥走,交给侄子去『管理使用』,那么每一个法定继承人的地位都将系于遗嘱人的一时兴趣。法院无法用一个模糊的公益目的来剥夺其配偶的法定继承权。据此,二审改判驳回曾某甲要求分割遗产并交付管理的诉讼请求。
曾某甲不服,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6年,江西高院作出(2016)赣民申392号民事裁定:被继承人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应受法律保护,但是其遗嘱内容过于简单,曾氏基金的财产范围、受益人范围均无法确定,该遗嘱根本无法执行,故驳回再审申请。至此,这场围绕『曾氏基金』的继承官司尘埃落定——遗嘱人从事公益的意愿真挚,但法律无法执行一份没有信托目的、没有受益人、没有财产范围的『信托』。中国政法大学信托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廉慧教授多次援引本案,与上海二中院(2019)沪02民终1307号『李某4家族基金会』案对照,说明遗嘱信托的成立取决于要素齐备与否,而非名称或意愿本身。
| 江西省抚州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 | 一审案号未公开 2015年(一审) 认定被继承人遗嘱有效,支持曾某甲分割遗产并管理使用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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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抚民一终字第266号 2015年(二审判决,具体日期未公开) 改判驳回曾某甲诉讼请求:遗嘱对曾氏基金的设立、目的、运转、分配使用均无明确约定 |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6)赣民申392号 2016年(再审审查裁定,具体日期未公开) 驳回再审申请:遗嘱内容过于简单,财产范围、受益人范围无法确定,无法执行 |
信托成立的要件审查:根据信托法,设立信托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合法的信托目的、确定的受益人或受益人范围。本案遗嘱只表达了『成立曾氏基金』的意愿,对基金目的、运转机制、财产分配使用规则、受益人遴选均无任何安排,导致信托财产确定性与受益人确定性双重缺失,法院无法通过解释补足当事人意思的不足。
与法定继承权的平衡:曾金生的配偶李某是法定继承人。法院指出,无法用一个模糊的公益目的来剥夺其配偶的法定继承权——在遗嘱安排无法被认定为有效信托时,遗产回归法定继承轨道,这是继承法与信托法衔接的底线。
再审查的补充理由:江西高院进一步指出遗嘱系真实意思表示、应受保护,但内容过于简单、根本无法执行——真实意愿不等于可执行性。与上海『李某4家族基金会』案((2019)沪02民终1307号)相比,后者遗嘱对财产范围、受托人、受益人、分配规则均有明确安排故获认可,两案对照勾勒出遗嘱信托成立的司法标准。
该遗嘱对曾氏基金如何设立,以及曾氏基金设立的目的、基金如何运转,财产如何分配、使用等均没有明确,对遗产具体由曾某甲如何管理使用也没有明确的要求。……本院不予支持。
该遗嘱对曾氏基金如何设立,以及曾氏基金设立的目的、基金如何运转,财产如何分配、使用等均没有明确,对遗产具体由曾某甲如何管理使用也没有明确的要求。……(曾某甲请求分割遗产并交付管理使用)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 (2015)抚民一终字第266号判决书,转引自民主与法制网及用益信托网引述
被继承人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应受法律保护,但是其遗嘱内容过于简单,曾氏基金的财产范围、受益人范围均无法确定,该遗嘱根本无法执行。
被继承人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应受法律保护,但是其遗嘱内容过于简单,曾氏基金的财产范围、受益人范围均无法确定,该遗嘱根本无法执行。
—— (2016)赣民申392号再审裁定书,转引自用益信托网引述
| 来源等级 C · 媒体 | 民主与法制网《『遗嘱信托』飞入寻常百姓家还有多远》(赵廉慧评述并引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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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 | 用益信托网《遗嘱信托未获司法认可的案例》(引述两审及再审认定原文) |
| 来源等级 C · 媒体 | 《中国慈善家》/腾讯新闻《遗嘱慈善信托的重重难题》(赵廉慧撰,引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