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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 · 2025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金某经济发展公司与民某信托执行异议案——信托计划投资形成的债权属于信托财产,受托人可依案外人异议程序排除执行

Jin Mou Co. v. Min Mou Trust (Beijing No.2 Intermediate Court enforcement objection (2025) Jing 02 Zhi Yi No.380) — claims arising from trust-plan investments are trust property and may be shielded via third-party objection
(2025)京02执异380号执行裁定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3月10日作出;执行依据:(2001)二中经初字第581号民事判决(存单纠纷)及(2023)京02民初13号民事判决(保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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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终审年份
境内辖区
争议执行款40,718,55…涉案金额 / 标的
3审级数
2来源条数

当事人与背景

金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民某信托有限公司的恩怨可以追溯到上世纪:2001年4月,北京二中院判决民某信托公司偿还金某公司存款本金1935.5万元及利息,金某公司申请执行后,这起存单纠纷执行案多年悬而未决,2023年5月还被恢复执行。另一边,民某信托公司2020年6月设立了『某信托计划』,在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完成信托产品登记,并以信托财产与弘某贸易公司及长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和《保证合同》。因长某房地产公司违约,北京二中院2023年6月判决其向民某信托公司支付回购基本价款4.965亿元及违约金、回购溢价款等,案件进入执行后,法院扣划了长某房地产公司案款4071.86万元。执行存单纠纷的法院随即在2024年12月发出协助执行通知,把这笔4071.86万元案款扣划过来清偿民某信托公司对金某公司的旧债。民某信托公司提出执行异议:这笔钱是其管理的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不是它的固有财产,请求中止执行。

信托结构

委托人未披露(某信托计划的委托人未公开)
设立地中国内地(北京)
准据法信托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民事诉讼法案外人异议制度
受托人民某信托有限公司
保护人 / 委任人无
受益人未披露
置入资产某信托计划信托财产及其因《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形成的4.965亿元回购债权、扣划案款40,718,555.58元
关键条款信托计划在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产品编码ZXD开头,公示日2020-07-10);信托财产用于受让特定资产收益权并约定回购

故事

这是一场跨越二十多年的执行拉锯。2001年,北京二中院判决民某信托公司偿还金某公司存款本息,金某公司申请执行。案件悬置多年后于2023年5月恢复执行。执行法院一直在寻找民某信托公司的责任财产——受托人的固有财产。

机会出现在2024年12月。民某信托公司在另一桩执行案(对长某房地产公司的保证合同纠纷,执行案号(2024)京02执2392号)中拿到了4071.86万元案款,法院依金某公司申请扣划了这笔钱。民某信托公司立即提出执行异议,主张该案款并非其固有财产,而是其管理的某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该计划在中信登有登记,其信托财产用于与弘某贸易公司、长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2023)京02民初13号判决确定的4.965亿元回购债权正是信托财产的转化形态。

北京二中院先解决程序问题:信托不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受托人以执行标的属信托财产为由请求排除执行,实质是代表信托本身主张实体权利,应按案外人异议程序审查,而不是执行行为异议。随后做实体识别:依信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而取得的财产归入信托财产,故回购判决确定的债权属于信托财产,4071.86万元案款亦然。

最后是排除执行的判断。执行依据是2001年的存单纠纷判决,属于民某信托公司自身债务,不在信托法第十七条列举的四种可强制执行信托财产的例外之内,故该笔案款能够排除本案执行。2025年3月10日,法院裁定中止对该笔案款的执行,各方未再起诉,裁定生效。

该案后被北京二中院作为『明理之案』发布并获评第一届北京法院优秀案例,案例解读提出『四阶递进』审查法:先看外观(中信登登记与存续状态、账户名称),再验特定化(信托合同、投资合同、债权文书三者对应),再审有效隔离(资金划转与关联交易),最后核查信托法第十七条例外。这为全国同类案件提供了可操作的审查模板。

时间轴

2001-04-11北京二中院判决民某信托公司偿还金某公司存款本金1935.5万元及利息,金某公司申请执行,立案(2001)二中执字第584号
2020-06-12民某信托公司设立『某信托计划』并在某银行开立信托专户
2020-07-10某信托计划在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完成产品登记公示
2023-06-27北京二中院(2023)京02民初13号判决长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回购基本价款4.965亿元及违约金等;同年5月存单纠纷执行案恢复执行(2023)京02执恢205号
2024-12-12执行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扣划(2024)京02执2392号案中案款40,718,555.58元用于清偿存单纠纷债务
2025-03-10北京二中院作出(2025)京02执异380号裁定:中止对该40,718,555.58元案款的执行
2026-05-19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北京二中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并获评第一届北京法院优秀案例

审级与裁判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1)二中经初字第581号民事判决/(2001)二中执字第584号执行案
2001年起
存单纠纷判决及长期执行程序,2023年5月恢复执行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3)京02民初13号
2023-06-27
判决长某房地产公司支付信托计划回购基本价款4.965亿元及违约金、回购溢价款9204558.33元及违约金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5)京02执异380号
2025-03-10
裁定中止对40,718,555.58元案款的执行;各方未起诉,裁定生效

裁判要点

作为被执行人的受托人以执行标的系信托财产为由请求中止执行的,因信托无独立民事主体资格,其系代表信托主张实体权利,应按案外人异议程序审查;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而取得的债权归入信托财产,信托计划投资产生的债权属于信托财产;执行依据若非信托法第十七条规定的除外情形,该信托财产能够排除对受托人固有债务的强制执行。

法官说理

程序层面,法院辨析了受托人的双重身份:既是自身债务的被执行人,又是信托财产的名义所有权人。当它主张执行标的是信托财产时,权利基础是信托法上的实体权利,符合案外人异议的受理条件——这一路径区分了『异议—异议之诉』与『异议—复议』两种救济,回应了实践中长期不统一的处理方式。

实体层面,法院运用信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作财产识别: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所得归入信托财产。回购合同是信托计划的投资行为,由此形成的判决债权是信托财产的转化形态。法院还特别强调识别方法:审查『信托合同—投资合同—债权文书』三者是否对应,本案三者环环相扣,识别结论清晰。

排除执行层面,法院逐项核对信托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存单纠纷债务既非信托设立前已存在的优先权,也非处理信托事务所生债务,更非信托财产应负税款,不属于任何例外,故应中止执行。案例解读还坦诚指出制度症结: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与财产登记体系尚未有效匹配,公示不足使信托财产的排除执行效力屡生争议,故应以中信登登记与实质审查相结合弥补公示缺口。

判决原文

Claims arising from the investment of trust-plan assets belong to the trust property and can be shielded from execution against the trustee; where the basis of execution does not fall within the statutory exceptions, such trust property may exclude enforcement.

信托计划投资产生的债权属于信托财产,能够排除对受托人的执行;执行依据不属于信托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外情形的,该信托财产可排除强制执行。

—— (2025)京02执异380号执行裁定书裁判要旨(北京二中院2026年5月19日典型案例发布)

主题

信托财产独立性 案外人执行异议 排除执行 信托财产识别 四阶递进审查 受托人固有债务 信托登记公示

后续影响

该案获评第一届北京法院优秀案例,北京二中院以『明理之案』专栏发布案例解读,提出的外观审查、特定化、有效隔离、例外核查『四阶递进』审查法,被业内作为信托财产执行异议的审查模板引用;卓纬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亦将其收入金融机构典型案例参考月刊。判决生效意味着4071.86万元案款从金某公司二十余年的执行期待中退出,重新归入信托计划财产池,也让中信登产品登记在执行审查中的证明价值获得实证。
对家族的启示(本库观点层 · 非法律意见) 本案是信托登记效力与财产独立性两条主线的交汇点:一边是信托法第十七条的静态保护,一边是执行程序对责任财产的动态识别。法院没有停留在登记形式,而是以『合同—投资—债权文书』对应关系做实质审查,既防止受托人借信托外衣逃废债,也保住了真正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对受托人而言,账户命名、中信登登记、独立财务管理的每个外观细节,都是将来在执行程序里能否自证清点的证据。

来源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明理之案』案例发布与解读
来源等级 C · 媒体卓纬律师事务所《绳墨之间·金融机构典型案例参考(2026年5月刊)》案例点评
信托之家 · 全球信托案例库 · D-CN-038 · 深度版 · 核验 2026-11-02 · 本页为事实转述与观点,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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