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资金方) |
|---|---|
| 设立地 | 中国内地 |
| 准据法 | 中国《信托法》第25条、《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通道业务监管规范、现状分配条款 |
| 受托人 | 山东信托(事务管理型受托人);天风证券为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人 |
| 保护人 / 委任人 | 未设 |
| 受益人 |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自益安排) |
| 置入资产 | 可可钴业合法享有的对四川科亨矿业1.8亿元标的债权及回购安排 |
| 关键条款 | 单一事务管理信托;受托人按委托人指令行事、不负事前审查与尽职调查义务;债权无法实现时按现状分配给委托人 |
2017年前后,科亨矿业是通道业务违约名单上的常客——甘孜联社案的债务人是它,北川联社案的底层债权债务方还是它。北川联社选择的结构是买入存量债权:天风证券的定向资管计划委托山东信托设立单一事务管理信托,受让可可钴业对科亨矿业1.8亿元的标的债权,并附有可可钴业的回购安排。
交易文件体现着通道业务的全部特征:资金方指定标的、自担风险,受托人按指令行事、不做实质审查。1.8亿元的债权成色——科亨矿业的偿付能力、可可钴业的履约能力——完全依赖北川联社自己的判断。
结果不出意外:科亨集团未按期支付标的债权收益,回购方也无力回天。北川联社把天风证券与山东信托告上法院,指控的画面感很强——两机构『共同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骗它入场;事后山东信托又『怠于行使回购权』,坐视债权贬值。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川民初66号一审判决逐一回击:天风证券、山东信托不负有事前审查和尽职调查的义务,并不存在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进而欺骗北川联社作出投资行为的问题;山东信托已经按约完成了现状分配,不存在怠于行使权利的违约行为。北川联社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终1209号二审判决维持——与甘孜联社案(2017)最高法民终880号构成同一裁判逻辑在两个案件中的连续适用。
北川联社案的交易背景值得展开:其底层债务人科亨矿业与甘孜联社案(2017)最高法民终880号中的债务人是同一家企业——这家四川矿业集团彼时已在多个通道产品中违约,是通道时代风险集中度失控的典型样本。北川联社选择的存量债权受让结构,本应触发对债务人偿付能力的独立核查,但通道合同把审查义务整体排除,而资金方自身的判断能力并未相应补位。两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形成连续判例带后,广东法盛律所将其列入『最高院判例认可通道类信托合同中约定的信托公司不负责尽职调查以及现状分配条款』的序列;对通道业务存量清算而言,现状分配自此成为受托人全身而退的标准动作,而资金方的追偿之路只能从受让债权的第一天开始自己铺。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7)川民初66号 · 未披露 2017(一审判决) 认定天风证券、山东信托不负事前审查和尽职调查义务,不存在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欺骗投资的问题;山东信托已按约完成现状分配,不存在怠于行使权利的违约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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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 | (2018)最高法民终1209号 · 未披露 2018(二审终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川联社对两通道方的欺骗指控与怠于行权指控均不成立 |
信息义务的边界由交易性质决定:在受让存量债权的通道结构中,债权成色是委托人决策的基础事实,相关风险由其自担;受托人没有主动核验并担保债权质量的合同义务,自然谈不上『隐瞒』或『虚假信息』。
『怠于行使权利』的指控被现状分配条款化解:当底层债权无法按期实现时,按约以现状分配给委托人是受托人的义务而非失职——行权的时点、方式由合同安排,受托人在完成分配后已无进一步作为义务。将其反诉为『怠于行权』,混淆了受托人义务与委托人自营风险。
与甘孜联社案(2017)最高法民终880号同日空域的裁判:法定尽职义务虽不可豁免,但主张方须举证过失与因果;本案北川联社同样未能提供通道方违反法定义务的证据,两案共同确立了通道纠纷中资金方的举证重负。
天风证券、山东信托不负有事前审查和尽职调查的义务,并不存在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进而欺骗北川农村信用社作出投资行为的问题。据此,本院对北川农村信用社的该项主张不予支持。……山东信托已经按约完成了现状分配,并不存在怠于行使权利的违约行为。
天风证券和山东信托本来就不负有事前审查和尽职调查的义务,也不存在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来欺骗北川农村信用社作出投资决定的问题。所以对北川联社的这项主张,本院不予支持。……山东信托已经按约完成了现状分配,不存在怠于行使权利的违约行为。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川民初66号民事判决书(经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公开转引)
|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 | 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信托公司通道业务责任承担问题》(列表引述本案一审案号与裁判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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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 | 天同律师事务所《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论通道业务中受托人责任》(本案二审为案例五,含(2018)最高法民终1209号案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