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 | 湖北银行(资金方,借助信托通道发放贷款) |
|---|---|
| 设立地 | 中国内地 |
| 准据法 | 中国《合同法》第54、55条(欺诈的可撤销与除斥期间)、《信托法》第25条、《信托合同》与《信托贷款合同》 |
| 受托人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事务管理型通道) |
| 保护人 / 委任人 | 未设 |
| 受益人 | 湖北银行(自益安排) |
| 置入资产 | 向满洲里实业公司发放的信托贷款债权 |
| 关键条款 | 四川信托按委托人安排向满洲里实业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前期尽职调查由四川信托负责完成;满洲里实业以虚假材料缔约 |
通道放贷的常规剧本里,受托人尽职调查的价值常被质疑:钱是银行出的,项目是银行挑的,信托公司的尽调是不是走过场?本案给了这个问题一个残酷的实证——满洲里实业公司为取得贷款提交了虚假材料,而『前期尽职调查由四川信托负责完成』的安排,没有拦住这些假材料。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违约,损失坐实。湖北银行的诉讼策略是双向出击:既向借款人主张,也向四川信托追责——你负责前期尽调,没有实质审查出虚假材料,就是你失职。
湖北高院二审把争议拉回合同效力与权利行使的时间轴。欺诈缔约的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而是可撤销——但撤销权的行使有除斥期间,且须以主张受欺诈的明示行动来行使。本案中,湖北银行与四川信托均未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权利,诉讼中也没人以受欺诈为由否定合同效力。于是《信托合同》与《信托贷款合同》被认定为缔约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在有效合同的框架内,四川信托的义务清单就变得简单:把信托资金按约发放给底层融资人。它做到了。法院认定:四川信托将信托资金实际发放给底层融资人,即履行了符合合同约定的忠诚、勤勉义务。骗贷的道德污点留在了借款人身上,通道方没有因为尽调瑕疵而在合同责任层面买单。
把本案放回通道责任的光谱中看更为清晰:同一时期的万家共赢景泰案中,专业机构因轻信虚假银行合作协议而深陷骗局;此后吴曼诉华澳信托案((2020)沪74民终29号)中,通道受托人因出具虚假风险排查报告被判赔偿;而本案的四川信托仅因按约放款而全身而退。三案的差别不在『通道』二字,而在行为:是否有超越指令的积极过错、是否对可见的风险放任、是否履行了合同明确约定的动作。湖北银行的教训则在救济时效——欺诈撤销权是不用即失效的限时工具,发现借款人造假的第一时间就应评估行使,拖过除斥期间,合同被锁定为有效,追责路径只剩下借款人本身。
从裁判效果看,本案把通道纠纷的攻防重心从『受托人是否失察』拉回到『权利是否及时行使』:虚假材料骗贷的道德污点留在借款人身上,但法律上的追责窗口要靠当事人自己打开。对资金方,这是一个关于除斥期间的行为指引;对通道方,这是一份按约履约即可免责的确认书。它与同期强调受托人法定义务的甘孜联社案并读,恰好构成通道责任规则的两面——合同框架内免责,法定义务面前无豁免。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7)鄂民终2301号 · 未披露 2017(二审判决) 认定《信托合同》及《信托贷款合同》均系缔约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四川信托将信托资金实际发放给底层融资人,即履行了符合合同约定的忠诚、勤勉义务,湖北银行关于其未尽实质审查义务应赔偿的主张不成立 |
|---|
受欺诈合同的命运取决于权利行使:撤销权须在除斥期间内以明示方式行使。双方当事人均未在期间内主张、诉讼中亦未提出,法律上的撤销可能即告消灭——合同效力问题由此锁定为有效,后续一切责任分析都必须在有效合同的轨道上进行。
受托人义务的判断回归合同文本:本案受托人的合同义务是以自己名义向指定融资人发放信托贷款。将资金实际发放到位,义务即告履行。湖北银行试图将尽调瑕疵升格为违约,但其未能指出受托人违反了哪一项合同明确约定的审查义务或法定义务的证据。
责任分配的市场逻辑:虚假材料的风险与融资方的选择,在通道结构中本由资金方主导。司法不乐于在合同有效、受托人已履约的情形下,以事后发现的欺诈事实重新分配损失——否则将变相鼓励资金方在尽调懈怠后向通道方转嫁坏账。
湖北银行及四川信托均未在除斥期间内行使相应权利,诉讼中亦未以其受欺诈否定合同效力,故应认定《信托合同》及《信托贷款合同》均系缔约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四川信托将信托资金实际发放给底层融资人,即履行了符合合同约定的忠诚、勤勉义务。
湖北银行和四川信托都没有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打官司时也没说自己是被欺诈的、合同该无效,所以《信托合同》和《信托贷款合同》都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法,合法有效。……四川信托把信托资金实际发放给了底层融资人,这就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忠诚、勤勉义务。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鄂民终2301号民事判决书(经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公开转引)
|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 | 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信托案读:厘清信托受托人勤勉尽责义务的履行边界(下)》(引述本案裁判观点) |
|---|---|
|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 | 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信托公司通道业务责任承担问题》(列表引述本案案号、争议焦点与裁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