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 | 不适用(信托由阿尔-萨尼亚与 SICL 之间的安排构成,具体设立文书未披露) |
|---|---|
| 设立地 | 信托受开曼群岛法管辖;股份为沙特公司股份;诉讼在英格兰进行;转让适用沙特法 |
| 准据法 | 信托准据法为开曼群岛法(与英格兰法在本案中实质相同);股份转让的物权效力适用沙特法 |
| 受托人 | 马安·阿尔-萨尼亚(Maan Al-Sanea),以信托方式为 SICL 持有股份 |
| 保护人 / 委任人 | 未披露 |
| 受益人 | 萨阿德投资公司(SICL) |
| 置入资产 | 五家沙特阿拉伯公司的股份(Disputed Securities) |
| 关键条款 | 阿尔-萨尼亚须为 SICL 持有股份;未经授权不得处分;2009 年 9 月 16 日的转让构成违反信托 |
SICL 是一家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2002 年至 2008 年间,沙特商人阿尔-萨尼亚通过一系列交易,为 SICL 以信托方式持有五家沙特公司的股份,信托受开曼群岛法管辖。2009 年,SICL 在开曼进入清盘程序,英格兰法院承认该程序为外国主要程序。就在清盘程序推进之际,2009 年 9 月 16 日,阿尔-萨尼亚把上述股份转让给沙特金融机构 Samba,用于清偿自己欠 Samba 的债务。这是一次明显的违反信托:股份属于 SICL,阿尔-萨尼亚无权用来偿还个人债务。
Samba 并非不知情。判决记载,转让时 Samba 知道阿尔-萨尼亚是为 SICL 持有股份;一家处在 Samba 位置的理性银行,本应意识到转让很可能构成违反信托,或者本应作出询问而发现这一可能。SICL 的清盘人因此在英格兰起诉 Samba,主张其“知情接收”信托财产,应像受托人一样承担个人责任,返还股份价值或赔偿损失。案件先后经过英格兰高等法院与上诉法院,Samba 均胜诉;清盘人上诉至英国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面对的是一个看似技术、实则根本的问题:知情接收请求权,是否以受益人仍然保有衡平法上的财产权益为前提。传统上,知情接收与物权性追踪紧密相连:受让人在知道信托财产被违反信托地转让后,仍保有财产时,受益人可追回原物;受让人已处分或消耗财产时,受益人可转而请求个人赔偿。但如果受益人的衡平法权益在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就已经被消灭,个人请求权是否还能独立存在?
关键事实是沙特法。沙特阿拉伯法不承认法律所有权与衡平所有权的区分;依沙特法,股份登记到 Samba 名下后,SICL 对股份不再享有任何持续的物权性权益。2023 年 12 月 20 日,最高法院以多数意见驳回上诉。Lord Hodge 在协同意见中总结:一旦受益人的衡平法财产权益被消灭或被优先,知情接收请求权即不能成立;这一结论不因受让人知情而改变。Lord Briggs 与 Lord Burrows 分别从“物权请求的附随性”与“衡平法上的财产性不法”两条路径得出相同结论。
| 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衡平法庭 | [2021] EWHC 60 (Ch) · Fancourt 法官 2021 驳回知情接收请求,认为沙特法已消灭 SICL 的衡平法权益 |
|---|---|
| 英格兰及威尔士上诉法院 | [2022] EWCA Civ 43 · Newey、Asplin、Popplewell 大法官 2022 维持原判 |
| 英国最高法院 | [2023] UKSC 51 · Lord Hodge、Lord Briggs、Lord Burrows、Lord Leggatt、Lord Stephens 等 2023-12-20 驳回上诉,维持下级法院判决 |
Lord Hodge 把多数意见的共同点归纳为六项,其中核心是:知情接收的个人请求与物权性请求紧密相连。受让人取得财产时,若受益人的衡平法权益已被消灭,物权请求即告失败;既然物权请求失败,以“继续保有该权益”为基础的个人请求也不能单独存活。法院不否认知情接收在受让人已处分财产时具有独立价值,但那种独立价值仍以受让人取得时存在有效的衡平法权益为前提。
Lord Briggs 从“衡平法权益如何消灭”展开:转让给善意购买人、依适用法取得清洁所有权、以及信托文书授权的处分,都会使原权益消灭或被告优先。本案属于第二种:沙特法不区分法律与衡平所有权,登记使 Samba 取得不受 SICL 权益约束的所有权。Lord Burrows 则把知情接收视为一种“衡平法上的财产性不法”,但同样认为,若财产性权益已不存在,该不法就失去了对象。三种路径的结论一致:不能让知情接收成为绕过物权法的一扇后门。
a claim in knowing receipt cannot succeed once the claimant's proprietary equitable interest in the property in question has been extinguished or overridden
一旦请求人对相关财产的衡平法物权性权益已被消灭或被优先,知情接收请求即不能成立。
—— Lord Hodge 意见第 4 段
The single issue to be decided on this appeal is whether an equitable claim in knowing receipt depends (among other things) upon C retaining an equitable proprietary interest in the property transferred to D at the time when it reached D's hands before D either transferred, dissipated or destroyed the property.
本次上诉需要裁判的唯一问题是:衡平法上的知情接收请求,是否(除其他要件外)取决于请求人在财产到达受让人之手、且受让人尚未转让、消耗或毁损该财产之时,仍对该财产保有衡平法物权性权益。
—— Lord Briggs 意见第 10 段
|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 | 英国国家判例库:Byers v Saudi National Bank [2023] UKSC 51 判决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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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 | 英国最高法院官网 |
|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 | BAILII:判决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