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之家,护航家族财富传承

家族信托 · 家族办公室 · 财富传承与全球资产配置的资讯与知识平台
chinatrust.cn|信托之家
全球资管数据库 / 全球信托 / 案例库 / Aldred 家族 Compass 信托案——水泥帝国创始人的四个儿子把『保护人』留给一个空壳公司,弟弟一死,弟媳攥着这家公司要替全家族分钱
香港 · 2026 ·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Court of First Instance of the High Court)

Aldred 家族 Compass 信托案——水泥帝国创始人的四个儿子把『保护人』留给一个空壳公司,弟弟一死,弟媳攥着这家公司要替全家族分钱

Sheley Yeung Lai Ming Aldred and Another v Elysium Limited and Another
HCMP 597/2024,[2026] HKCFI 783,2026 年 2 月 10 日判决,高等法院暂委法官 MK Liu
WFO信托之家 · 全球信托数据库|由 蔚莱家族办公室 Wealth Family Office 研究组编辑出品|www.wfo.hk
2026终审年份
香港辖区
信托主要资产为 Cement…涉案金额 / 标的
3审级数
4来源条数

当事人与背景

Aldred 家四兄弟(Lindsay、Anton、Russell 与 Michael)在父亲创办的跨国混凝土外加剂生意 Cementaid 中长大。2014 年 7 月 4 日,大哥 Lindsay 作为名义委托人,依香港法设立 Compass Trust 全权信托,受托人为 Winterbotham Trust Company(Hong Kong)Ltd(2019 年换为 Castle Fiduciary Ltd),信托置入 Cementaid International Holdings 全部股份——这是整个家族生意的顶梁。信托还设了一个『委任人』(Appointor,即保护人角色)Elysium Limited:它有权撤换受托人、索取信托全部资料、并在重大决定前获通知。谁也没想到,2015 年 4 月 Elysium 的实益权益被转到弟弟 Michael 名下,2021 年 6 月 Michael 突然无遗嘱去世,这家空壳公司的控制权落到了他的遗孀 Pamela 手里——家族就此裂成两派。

信托结构

委托人Lindsay(John Lindsay Aldred)为信托契据上的委托人(原告主张实际设立人是 Michael,为节澳洲税,法官在本案未裁定)
设立地香港
准据法香港法
受托人Winterbotham Trust Company (Hong Kong) Limited(2014-2019),其后 Castle Fiduciary Limited(2019-09-30 起)
保护人 / 委任人Elysium Limited(委任人/Appointor):可撤换及委任受托人、获信托全部资料、重大决定前获通知;其股份实益权益 2015-04-21 起归 Michael,2021 年后实质由 Pamela 控制
受益人全权受益人:Lindsay 三兄弟及配偶子女、Michael 一房及同父母兄弟姐妹(Group A:9 人;Group B:Pamela、两女 Amber/Aiden 及女婿)
置入资产Cementaid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Cementaid 业务控股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及 Wrightway Trading Limited 股份
关键条款原第 15.6 条称委任人权力『无意具受信性质』;2022 年 1 月 17 日修订明确其权力具受信性质;IFL(International Fiduciaries Limited)2026 年受命接任委任人

故事

Cementaid 是 Aldred 父亲打下的跨国生意,四个儿子都在里面长大。2014 年,家族把控股公司 Cementaid International Holdings 的全部股份装进香港的 Compass Trust,用的是标准三件套:专业受托人、全权受益人名单、外加一个『委任人』——香港注册的 Elysium Limited,握着撤换受托人和索取信托资料的大权。信托契据还特别写了一句:委任人的权力『无意具受信性质』。

这句话埋了雷。Elysium 只是一家空壳公司,股份由代名公司 Tempio 持有;2015 年 4 月,Lindsay 把 Elysium 的实益权益转给了四弟 Michael。2021 年 6 月 3 日,Michael 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按当地法律,遗孀 Pamela 成为他遗产的唯一受益人,于是 Elysium 自那以后『实质处于 Pamela 的 de facto 控制之下』(判决 §20)。

家族随即分裂:Group A 是 Michael 的三位在世兄弟、各自家人和同父母兄弟姐妹;Group B 是 Pamela、两个女儿 Amber、Aiden 及女婿。争议核心是一个数字——60%。Elysium 引述家族税务顾问 Trace 2018 年的一份机密备忘录,主张 Michael 生前意图把信托资产的 60% 留给直系家人(Pamela 与两女)、40% 给其他成员;Elysium 对『Pamela 有权获得信托基金 60%』的主张『毫无保留地认同』。三位哥哥不认这个账。

中间还插了一场控制权拉锯:2021 年 12 月 31 日 Elysium 辞任委任人改由 WHA 接手,2022 年经 HCA 502/2022 诉讼后又复位;2022 年 1 月信托契据第 15.6 条被修订,把委任人权力明确为受信性质。随后 Group A 在 HCMP 597/2024 提出三项请求:宣告委任人权力属受信性质、宣告其存在利益冲突、撤换 Elysium 并委任独立第三方 IFL。

2026 年 2 月,暂委法官 MK Liu 作出判决。他逐一拆解:委任人的权力即使契据写明『非受信』,也不等于实益权力——『如果权力的持有人在信托下担任一个职位,通常不可能把其权力解释为实益权力』(§60);通读整份契据,设委任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信托和全体受益人,让委任人对本来不受约束的受托人权力充当最后一道制衡』(§61)。Elysium 不能从信托中受益、也不是任何权力的对象,它历来靠独立第三方董事行使权力——这个安排本身就说明权力本应为全体受益人的整体利益而行使(§62)。

至于撤换,法官援引枢密院 Letterstedt v Broers:撤换的最主要指引『必须是受益人的福祉』;本案双方信任与沟通彻底破裂、多项争议蓄势待发,而 Elysium 实际听命于 Pamela。法官认定最审慎公平的做法是由独立第三方接管委任人一职——『这个安排符合信托中每一位受益人的利益,包括 Pamela 本人』(§72)。Elysium 以费用为由反对(信托现金只剩约 150 万美元,IFL 收费不封顶),被驳回。法院命令撤换,委任 IFL 为新委任人,讼费随事件。

此前的铺垫判决也已落地:2023 年 5 月 Cheng J 在 HCA 643/2022 中处理了对受托人的禁制令与『Pamela 是否信托受益人』的剔除申请(后者留待审判);2023 年 6 月 Nip 暂委法官处理了 Lindsay 申请加入另一诉讼。至此,Compass Trust 的三场硬仗打了两场,受益人资格之战仍在后头。

时间轴

2014-07-04Compass Trust 信托契据签署:Lindsay 为委托人,Winterbotham 任受托人,Elysium 任委任人,置入 Cementaid International Holdings 全部股份
2015-04-21Lindsay 将 Elysium 股份实益权益转让予四弟 Michael
2019-09-30Castle Fiduciary 替换 Winterbotham 出任受托人
2021-06-03Michael 在澳洲去世,无遗嘱;Pamela 成为遗产唯一受益人,实质控制 Elysium
2022-01-17信托契据第 15.6 条修订,明确委任人权力具受信性质
2023-05-23Cheng J 就禁制令及剔除申请作出决定([2023] HKCFI 1325),受益人资格之争留待审判
2026-02-10MK Liu 暂委法官判决:委任人权力非实益权力,命令撤换 Elysium,委任 IFL 接任

审级与裁判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HCA 502/2022,[2023] HKCFI 1690 · 暂委法官 Norman Nip SC
2023-06-30
处理 Lindsay 申请加入 Elysium 诉 Sum 等人诉讼(委任人控制权之争的配套案件)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HCA 643/2022,[2023] HKCFI 1325 · Cheng J(郑蕙心)
2023-05-23
处理针对受托人的禁制令申请与受托人的剔除申请;剔除申请(Pamela 的受益人资格)押后至审判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HCMP 597/2024,[2026] HKCFI 783 · 暂委法官 MK Liu
2026-02-10
宣告委任人权力并非实益拥有;行使固有管辖权预防性撤换 Elysium,委任 International Fiduciaries Limited 为新委任人;讼费随事件

裁判要点

争点一:委任人权力是实益权力还是受限权力?法官按 Snell's Equity 的标准以契据整体解释:原第 15.6 条『无意具受信性质』不能把权力变成实益权力;权力授予的是 Elysium 这个法人而非其背后的实益拥有人,Elysium 无从受益,历史上又一直由独立第三方董事行使——结论是『委任人的权力并非由 Elysium 或其实益拥有人实益拥有』(§63)。争点二:法院能否预防性撤换委任人?法官认为其固有管辖权同样适用于委任人一职,且属预防性质:无须实际滥权,只要存在真实的风险即可介入;本案信任彻底破裂、Elysium 立场倾斜,good cause 成立。争点三:替代安排?委任独立专业机构 IFL(由前香港信托协会主席 Carolyn Butler 管理)最符合全体受益人利益;费用顾虑不构成反对理由。法院并明确不就 Trustee Action 中的 Pamela 受益人资格之争(Locus Challenge)作裁定。

法官说理

本案的关键一步是分类:法官借用 Lewin on Trusts 对权力三分类(实益/受限/受信)的框架,指出受信权力本属受限权力的一种——『受信权力一般不得由持有人为自身利益行使或不行使,即使他本人是权力的对象之一』。写进契据的『非受信』免责条款挡不住这个分类,因为权力的性质最终是解释问题,而解释要看契据的整体设计。

对撤换的正当性,法官引枢密院 Letterstedt v Broers 的经典段落:『必须始终记住,受托人的存在是为了信托创设者把信托财产给予的那些人的利益』,撤换管辖权『最主要的指引必须是受益人的福祉』。把这些原则延伸到委任人:当委任人自己成了冲突源头,法院就该动手。

法官也回应了费用反对:Trustee 的 2024 年 7 月信件显示信托现金约 150 万美元,按每周 10 万港元的讼费消耗两年就见底;但独立委任人恰恰是止损措施——与其让 Elysium 把信托拖进更多诉讼,不如花小钱买个中立。这个权衡体现了法院『保护信托优先于算小账』的取向。

判决原文

Reading the Trust Deed as a whole, it is plain that the purpose of having the Appointor in the Trust is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Trust and the beneficiaries as a whole, by empowering the Appointor to act as a final check and balance on the otherwise unfettered powers of the Trustee.

通读整份信托契据,很明显,在信托中设立委任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信托和全体受益人,让委任人对本来不受约束的受托人权力充当最后一道制衡。

—— §61

The general rule is that if the donee of a power holds an office under the trust, it will ordinarily be impossible to construe its powers as beneficial.

一般规则是:如果权力的被授予人在信托下担任一个职位,通常不可能把其权力解释为实益权力。

—— §60

For the reasons above, in my judgment, the powers of the Appointor of the Trust are not beneficially owned by Elysium or by the beneficial owner of Elysium.

基于上述理由,本席认为,本案信托委任人的权力并非由 Elysium 或其实益拥有人实益拥有。

—— §63

their main guide must be the welfare of the beneficiaries

(撤换管辖权)最主要的指引必须是受益人的福祉。

—— §70,引 Letterstedt v Broers (1884) 9 App Cas 371, 386-387

主题

保护人 委任人权力 fiduciary power 撤换保护人 家族内斗 全权信托

后续影响

这是香港法院第一次正面处理家族信托『委任人/保护人』角色的判例(ONC 律师行评述称之为 the first Hong Kong case on the role of appointor in family trust)。它确立的规则有三条:委任人权力即使契据声明『非受信』,仍按契据整体解释归入受限权力;法院的固有管辖权可用于预防性撤换委任人,不以实际滥权为前提;独立第三方接任是信任破裂时的默认解法。2026 年另一份判决(Pamela Aldred v Castle Fiduciary [2026] HKCFI 2190)进一步确认法院有权撤换并替换委任人。对离岸受托行业而言,本案把『保护人条款不是万能挡箭牌』这个道理写进了香港判例。
对家族的启示(本库观点层 · 非法律意见) 本库观点:保护人这个职位,最怕的不是坏人当,而是『没写退出机制』。Aldred 家把委任人挂在一家人名下的空壳公司上,等于把全家族的制动器交给了一个人,这个人一死,钥匙传给了遗孀。可执行的动作有三:一、委任人必须独立于任何单一受益人阵营,最好由专业机构担任并写明接任规则;二、契据里那句『权力不具受信性质』省不了钱、避不了责,反而给日后留下解释战场,不要照抄;三、家族内部的分歧(如本案 60/40 之争)要在设立时就谈清楚并落成书面的分配意向机制,而不是留给一个空壳公司去裁决。

来源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HKLII:Sheley Yeung Lai Ming Aldred v Elysium Ltd [2026] HKCFI 783 判决全文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HKLII:Pamela Aldred v Castle Fiduciary Ltd [2023] HKCFI 1325 决定全文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HKLII:Elysium Ltd v Sum Ka Kuen Dominic [2023] HKCFI 1690 决定全文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ONC 律师行:The first Hong Kong case on the role of appointor in family trust(法律评述)
信托之家 · 全球信托案例库 · D-HK-002 · 深度版 · 核验 2026-11-01 · 本页为事实转述与观点,不构成法律意见
蔚莱家族办公室 · 从看清到安排Wealth Family Office
www.wfo.hk
全面诊断→19 个维度 · 122 项检查清单,先看清家庭财务的全貌
家族财富课→把财富传承的功课,一讲一讲学扎实

BUILT TO LAST 以简驭繁 蔚莱长青WEALTH FAMILY OFFICE LIMITED

服务

家族财富课 服务体系 合作机构

客户

数智平台 客户登录 预约咨询

关于

蔚莱家办 信托之家 顾问入口

关注

蔚莱家办小程序
小程序 · 蔚莱家办
微信订阅号 蔚莱家办
订阅号 · 蔚莱家办
微信服务号 蔚莱家族办公室
服务号 · 蔚莱家族办公室
信托之家 · 蔚莱家族办公室旗下财富传承内容平台
投资涉及风险,过往表现不代表未来回报。网站所述目标回报与数字仅为信息演示,实际表现会受经济环境、市场趋势等因素影响。
© 2013-2026 蔚莱 · 保留所有权利 苏ICP备20252262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