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之家,护航家族财富传承

家族信托 · 家族办公室 · 财富传承与全球资产配置的资讯与知识平台
chinatrust.cn|信托之家
全球资管数据库 / 全球信托 / 案例库 / 张才奎、李延民所托管中国山水投资股份诉张才奎、李延民案——员工股份装进BVI全权信托还是代持实益?香港法院面对3.8万职工的山水水泥控制权大战
香港 · 2015 ·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陈家强法官 Hon G Lam J,内庭)

张才奎、李延民所托管中国山水投资股份诉张才奎、李延民案——员工股份装进BVI全权信托还是代持实益?香港法院面对3.8万职工的山水水泥控制权大战

Employees of China Shanshui Investment v Zhang Caikui and Li Yanmin — were employee shares held on BVI discretionary trusts or on bare trust as absolute equitable owners? The Hong Kong court faced the Shanshui Cement control battle and questions of service out of the jurisdiction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 HCA 1661/2014、HCA 1766/2014 及 HCA 2191/2014,[2015] HKCFI 780 决定,2015年5月13日(聆讯2015年3月31日、4月1日)
WFO信托之家 · 全球信托数据库|由 蔚莱家族办公室 Wealth Family Office 研究组编辑出品|www.wfo.hk
2015终审年份
香港辖区
争议股份为中国山水投资有限公…涉案金额 / 标的
1审级数
1来源条数

当事人与背景

2000年前后,济南山水集团发起员工持股计划,职工出资投入企业,股份随后被登记在张才奎、李延民两人名下——他们分别以『张才奎所托管中国山水投资股份相关员工』『李延民所托管中国山水投资股份相关员工』的名义受托持有。中国山水投资有限公司(CSI)是一家香港公司,持有在开曼注册、香港上市的山水水泥约25.09%的股份。2014年,山水水泥控制权之争白热化,部分职工不再信任张才奎的托管安排,以『绝对实益拥有人』身份在香港起诉张才奎,主张CSI约38.51%的股份实益归属于自己;张才奎的答辩则是:职工不是实益拥有人,只是两家受BVI法律管辖的全权信托的受益人阶层成员之一。诉讼程序先在管辖权上交锋:两名被告均为通常居于中国内地的个人,法院已获准向被告作替代送达、并在HCA 1661/2014中获准域外送达令状。张才奎申请撤销替代送达与域外送达命令,并申请中止全部三宗诉讼(以不方便法院为由,其后自认 redundant)。职工一方则申请就CSI股份的投票权发出禁令,并申请就部分股份委任接管人。2015年5月13日,陈家强法官就被告的各项中期申请作出决定,本案成为BVI全权信托架构下员工持股争议进入香港法院的标志性入口。

信托结构

委托人济南山水集团员工持股计划安排的设立方(1997年设立的国有企业济南山水集团,2000年推行员工持股方案)
设立地信托架构涉及中国内地、香港、BVI与开曼;诉讼在香港
准据法两家信托约定受BVI法律管辖;程序问题适用香港《高等法院规则》
受托人张才奎、李延民(以个人名义登记持有CSI股份,主张为BVI全权信托受托人)
保护人 / 委任人未披露
受益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职工(张才奎主张其为全权信托受益人阶层成员;职工主张其为绝对实益拥有人)
置入资产中国山水投资有限公司(CSI)约38.51%股份,间接对应山水水泥(00691.HK,开曼注册)约25.09%股份
关键条款员工持股计划宣传册显示职工股东委员会代职工行使股东权利;两信托文书的具体条款在本决定中未完整展开,BVI法管辖为被告主张

故事

山水水泥的员工持股故事始于世纪之交的国企改制。2000年,济南山水集团推行员工持股方案,宣传册告诉职工:出资后由股东委员会代为行使股东权利。股份最终登记在张才奎、李延民两人名下,经过多轮架构调整,穿透后落在香港公司CSI名下,而CSI持有香港上市的山水水泥约四分之一的股份。

2014年,山水水泥深陷控制权之争,各方力量围绕这约25%的上市股份激烈角力。职工群体内部出现分化:一批职工不再接受『张才奎代职工持有』的旧叙事,直接在香港提起三宗诉讼(HCA 1661、1766、2191),主张自己是CSI约38.51%股份的绝对实益拥有人——不是什么信托受益人,而是实实在在的所有者,只是股份登记在张才奎名下而已。

张才奎的答辩重构了整个法律地基:职工从来不是实益拥有人,他们只是两家BVI全权信托(受BVI法律管辖)项下受益人阶层中的成员。在全权信托之下,信托财产的受益权分配属于受托人的酌情权,个别职工既无既定份额,也无权直接主张股份归属。

在实体问题开庭之前,程序战先打响。三宗诉讼中,法院已准许以替代方式向身在内地的被告送达传讯令状,并在HCA 1661/2014中准许域外送达。张才奎随即申请撤销这两类送达命令,并以不方便法院为由申请中止全部三宗诉讼(其后自认 redundant,不再坚持)。职工一方则不甘示弱:他们申请就CSI股份的投票权发出禁令,并进一步申请就部分股份委任接管人——若接管人获委任,托管人张才奎对这批股份的控制将被直接架空。2015年5月13日,陈家强法官就被告的撤销送达及中止申请作出决定;接管人申请押后至2015年5月18日后再审。这份决定虽是程序性的,但法院对三宗诉讼实体框架的梳理——BVI全权信托与绝对实益拥有权的正面对垒——使本案成为理解员工股份『信托化』争议的经典入口。

时间轴

1997济南山水集团经批准设立为国有企业,主营水泥及相关产品
2000济南山水推行员工持股方案,宣传册称股东委员会将代职工行使股东权利
其后职工股份经多轮安排登记至张才奎、李延民名下,二人主张构成两家受BVI法律管辖的全权信托
2014山水水泥控制权之争白热化;部分职工在香港提起三宗诉讼,主张为CSI约38.51%股份的绝对实益拥有人
2014-2015法院准许替代送达及域外送达;张才奎申请撤销送达命令并以不方便法院为由申请中止诉讼
2015-03-31 至 04-01陈家强法官就被告中期申请开庭聆讯
2015-05-13[2015] HKCFI 780 决定就撤销送达及中止申请作出裁判;股份投票权禁令与接管人申请押后处理

审级与裁判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HCA 1661/2014、HCA 1766/2014、HCA 2191/2014(内庭决定 [2015] HKCFI 780) · 陈家强法官 Hon G Lam J
2015-05-13
就被告张才奎撤销替代送达、撤销域外送达许可及中止诉讼的中期申请作出决定;职工一方的投票权禁令与接管人申请另行处理

裁判要点

三宗诉讼的核心实体争议为:职工是CSI股份的绝对实益拥有人,抑或仅是两家BVI全权信托项下受益人阶层中的成员。本决定处理程序层面:针对被告撤销替代送达与域外送达命令、以不方便法院为由中止诉讼的申请作出裁判,实体争议(含股份投票权禁令与接管人申请)另行处理。被告与原告均为通常居于中国内地的个人,诉讼涉及香港公司CSI的股份登记与BVI法管辖的全权信托定性之争。

法官说理

法院在决定中首先框定实体争议的两极:原告主张其为绝对实益拥有人,被告主张原告仅是BVI全权信托的受益人阶层成员——这一区分在法律后果上天差地别:实益拥有人可直接主张股份归属与转让,受益人则只能依赖受托人酌情权与信托文书条款。

程序层面,法院须权衡:被告均为内地居民,已获准的替代送达与域外送达是否恰当、香港是否为适格审判地。诉讼资产的中心——CSI为香港公司、股份登记于香港——构成香港管辖的重要连接点,而BVI法管辖的信托定性之争则被被告用作主张其他法域更适宜的理由。

本决定以程序裁判为主,其对后世的标志意义在于:员工股份经『托管人—BVI全权信托』包装后,受益地位之争可以直接进入香港原讼法庭,并伴随禁令、接管人等强力济助的申请路径。

判决原文

The plaintiffs contend that they are absolute equitable owners of certain shares in CSI, now registered in the 1st defendant's name, representing approximately 38.51% of the issued share capital of CSI. The 1st defendant's case is that the plaintiffs are not beneficial owners but merely members of the class of beneficiaries under two discretionary trusts governed by the law of 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 on which the shares were settled.

原告主张他们是CSI若干股份的绝对衡平法拥有人——该等股份现登记于第一被告名下,约占CSI已发行股本的38.51%;第一被告的答辩则是:原告并非实益拥有人,而只是承载该等股份的两家受BVI法律管辖的全权信托项下受益人阶层中的成员。

—— [2015] HKCFI 780 第3段

主题

员工持股信托 BVI全权信托 实益拥有权 域外送达 司法管辖权 不方便法院 股份代持 控制权之争

后续影响

山水水泥员工持股信托之争此后在多份判决与报道中持续展开,成为中国员工持股『信托化』争议的标本:职工到底拥有的是股份还是期待,取决于托管文件的真实构造——这直接决定了控制权之争中谁的手上有票。本案决定后的接管人申请、后续程序与和解安排,均显示香港法院在处理涉及内地当事人的跨境信托股权纠纷中兼具送达、禁令与接管人的完整工具箱。
对家族的启示(本库观点层 · 非法律意见) 山水案给所有做员工持股、家族股权集中托管安排的人提了一个根本性问题:文件写的是『全权信托』还是『代持』?全权信托下受益人只有期待权,代持下受益人是所有者——两者的法律后果在控制权之争中是生死之别。托管人倾向前者(酌情权大、责任路径清晰),出资职工倾向后者(权利直接、可诉性强)。一旦发生冲突,法院会回到文件的文字与设立时的真实意思。家族信托同理:把家人写成『受益人阶层成员』还是『指定份额受益人』,是文书起草时最值钱的一段话。

来源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HKLII 判决书原文 [2015] HKCFI 780
信托之家 · 全球信托案例库 · D-HK-059 · 深度版 · 核验 2026-11-02 · 本页为事实转述与观点,不构成法律意见
蔚莱家族办公室 · 从看清到安排Wealth Family Office
www.wfo.hk
全面诊断→19 个维度 · 122 项检查清单,先看清家庭财务的全貌
家族财富课→把财富传承的功课,一讲一讲学扎实

BUILT TO LAST 以简驭繁 蔚莱长青WEALTH FAMILY OFFICE LIMITED

服务

家族财富课 服务体系 合作机构

客户

数智平台 客户登录 预约咨询

关于

蔚莱家办 信托之家 顾问入口

关注

蔚莱家办小程序
小程序 · 蔚莱家办
微信订阅号 蔚莱家办
订阅号 · 蔚莱家办
微信服务号 蔚莱家族办公室
服务号 · 蔚莱家族办公室
信托之家 · 蔚莱家族办公室旗下财富传承内容平台
投资涉及风险,过往表现不代表未来回报。网站所述目标回报与数字仅为信息演示,实际表现会受经济环境、市场趋势等因素影响。
© 2013-2026 蔚莱 · 保留所有权利 苏ICP备20252262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