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之家,护航家族财富传承

家族信托 · 家族办公室 · 财富传承与全球资产配置的资讯与知识平台
chinatrust.cn|信托之家
全球资管数据库 / 全球信托 / 案例库 / 张秀媚等诉 One Heritage Trust:「信托」作为吸金外壳——23名投资人以信托契据包装的骗局,法院撤销契据并宣告推定信托
香港 · 2024 ·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袁家宁暂委法官,内庭)

张秀媚等诉 One Heritage Trust:「信托」作为吸金外壳——23名投资人以信托契据包装的骗局,法院撤销契据并宣告推定信托

Cheung Sau Mei and Others v One Heritage Trust Ltd [2024] HKCFI 3587 — a discretionary trust deed used as a device to procure investments; default judgment granted, the deeds (including their ICC arbitration clause) rescinded, and a constructive trust declared over the funds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 HCA 986/2024,[2024] HKCFI 3587,2024-12-11 判决(同日聆讯)
WFO信托之家 · 全球信托数据库|由 蔚莱家族办公室 Wealth Family Office 研究组编辑出品|www.wfo.hk
2024终审年份
香港辖区
未公开涉案金额 / 标的
1审级数
2来源条数

当事人与背景

原告共23人,均为个人投资者;其中第1至7、第9至10、第13至17、第20、第22至23名原告(判词称「相关原告」)申请对被告 One Heritage Trust Limited 作默认判决。被告是一家以「信托公司」名义营运的香港公司。2019年至2024年3月期间,被告向相关原告推介一款投资产品:投资期一年,声称每月15日派发固定股息。为完成投资,每名原告被要求签署一组文件,其中包括一份信托契据——按该契据,以原告为受益人设立全权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签约后,原告分别把款项存入被告在中信银行(CITIC)与星展银行(DBS)的账户。2024年4月起,股息停付或延期;4月24日有人到被告办公室,发现人去楼空。原告律师于5月8日致函被告及其集团公司,未获回复。公司查册显示,声称的基金管理公司已于2023年8月解散,投资顾问公司员工全部离职,核数师于2023年10月辞职。原告因此主张:被告从未打算真正设立信托,只是把「信托」当作吸取资金的工具。

信托结构

委托人各原告(作为信托契据签署方;判词未认定存在真实的设立人意图,法院认定契据因欺诈而可撤销)
设立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被告为香港公司,收款账户位于香港)
准据法香港法;信托契据第21.1条约定国际商会(ICC)仲裁规则、三名仲裁员、仲裁地未在判词中展开
受托人One Heritage Trust Limited(被告,名义受托人)
保护人 / 委任人未披露(判词未提及保护人安排)
受益人各原告本人(名义上为全权信托受益人)
置入资产原告存入被告 DBS 与 CITIC 账户的投资款;2024-05-23 财产性禁制令所涵盖的被告账户资金
关键条款投资期一年、声称每月15日派发固定股息;信托契据设立全权信托;第21.1条:因信托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争议,依 ICC 仲裁规则由三名仲裁员终局解决;第21.2、21.3条使设立人、受托人、保护人与受益人受该条约束

故事

这是一宗把「信托」两个字用到极致的案件。2019年至2024年3月,23名个人投资者经 One Heritage Trust Limited 推介,买入一款为期一年的投资产品,对方声称每月15日派发固定股息。签约时,每名投资者都收到一叠文件,其中一份是信托契据:按契据文本,以投资者为受益人设立全权信托。对不熟悉信托的散户而言,这份文件提供了「资产隔离」「专业受托」的外观;对推介者而言,它同时提供了另一件东西——一条把争议踢进国际商会仲裁的条款。

钱按指示汇入被告在 DBS 与 CITIC 的账户。起初,每月派息如期而至;到2024年4月,股息开始迟付、拖付,最后彻底停付。4月24日,有人前往被告办公室,发现场地空置、员工不见踪影。5月8日,原告律师向被告及其集团内声称参与投资与资产管理的公司发函,追问产品过往表现、营运情况与资金下落,全部石沉大海。公司查册揭开更冷的现实:声称的基金管理公司早在2023年8月已解散,投资顾问公司的员工全部离职,核数师则在2023年10月辞职。

2024年5月23日,高等法院暂委法官 Kent Yee应单方申请批出财产性禁制令(proprietary injunction),并作出银行簿册命令(bankers books order)。命令送达被告注册办事处,仍无回应。7月19日,原告提交申索书并有效送达,被告始终没有发出拟抗辩通知。由于部分济助涉及宣告,原告依《高等法院规则》第13号命令第6条,把案件当作被告已发出拟抗辩通知处理;随后依第19号命令第7条申请默认判决。

法官袁家宁(Maria Yuen)在阅读材料后,唯一的疑虑是信托契据第21.1条的仲裁条款:所有因信托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争议,须依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由三名仲裁员终局解决,且第21.2、21.3条把设立人、受托人、保护人和受益人都绑进去。但法院看穿了结构:申索书所陈述的事实——所有声称参与投资的角色都不肯提供任何关于产品表现、营运与资金下落的信息——正好支持「被告从未打算真正设立信托,只是把它当作取得资金的工具」这一主张。既然如此,原告有权撤销信托契据,而撤销的效力及于契据内的仲裁条款。

实体上,法院认为无需审讯也可下判:申索书已有效送达、被告未提交抗辩,法院可视为事实已被默示承认;在此基础之上,原告把资金转入被告账户时,推定信托(constructive trust)即已成立。法院强调,即使申索涉及欺诈,只要仔细审查申请材料,仍可批出宣告,不必一律开审——这与香港高等法院多宗诈骗款项案件的取态一致。最终,法院按修订后的命令草案作出判决,并按双方讼费陈述书简易评定被告须支付 HK$645,000。

时间轴

2019被告开始向原告推介一年期投资产品,声称每月15日派发固定股息,并要求签署含全权信托的信托契据
2023-08声称的基金管理公司解散
2023-10核数师辞职
2024-04股息停付或延期;4月24日被告办公室空置、员工失踪
2024-05-08原告律师致函被告及集团相关公司,未获回复
2024-05-23Kent Yee 暂委法官批出财产性禁制令及银行簿册命令
2024-07-19原告提交并送达申索书,被告未发出拟抗辩通知
2024-12-11[2024] HKCFI 3587:批出默认判决,撤销信托契据(含仲裁条款),宣告推定信托,讼费简易评定 HK$645,000

审级与裁判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HCA 986/2024,[2024] HKCFI 3587 · 袁家宁暂委法官(Deputy High Court Judge Yuen)
2024-12-11
就相关原告对被告作默认判决;撤销信托契据(包括第21.1条仲裁条款);宣告原告转入被告账户的资金成立推定信托;被告须支付经简易评定的讼费 HK$645,000

裁判要点

被告以「设立全权信托」为外观吸引投资,却在收款后不设真实信托、不提供任何产品与资金信息,其行为显示信托契据只是取得资金的手段而非真实的信托安排;原告有权撤销信托契据,撤销效力及于契据内的 ICC 仲裁条款,故法院可继续处理实体请求。在被告未提交抗辩、申索书事实视为被默示承认的情况下,原告将资金转入被告账户即成立推定信托,法院可无需审讯批出宣告性济助。

法官说理

仲裁条款的障碍被撤销制度化解。法院没有直接判定仲裁条款无效,而是先认定契据本身因欺诈而可撤销:申索书所载的「所有参与角色均拒绝披露产品表现、营运与资金下落」,支持被告自始不打算设立信托、只把信托当作吸金工具的主张。契据被撤销,附随于契据的仲裁条款随之失效,法院对实体争议的管辖不再受阻。

默认判决的门槛被逐项满足。申索书于2024年7月19日提交并有效送达,被告始终未发出拟抗辩通知;因请求包含宣告,原告依第13号命令第6条把案件当作已有抗辩通知处理,再依第19号命令第7条申请判决。法院据此可把申索书事实视为默示承认,无须另行取证。

推定信托的成立不以刑事定罪为前提。法院认为,资金转入被告账户的那一刻,衡平法上的推定信托即已产生;即便指控涉及欺诈,只要法院对申请材料作仔细审查,仍可在不审讯的情况下宣告信托关系并给予相应济助。这一处理与 Spruce Australia、Kuo Benjamin、Minebea Cambodia 等先例的路径一致。

判决原文

However, it seems to me that the matters pleaded in the SOC (especially the failure - by all of the participants supposedly involved in the investment - to give any information on past performance of the investment product, operations, and the whereabouts of the funds) support the case in the pleaded SOC that the defendant did not intend to set up a trust as such, but used it as a device to procure funds from the relevant plaintiffs.

然而,本席认为申索书所述事项(尤其是所有声称参与投资的角色,均未就产品的过往表现、营运情况及资金下落提供任何信息)支持申索书的主张:被告并非真的打算设立信托,而是把信托当作取得相关原告资金的手段。

—— para 9

I am satisfied, on the facts pleaded in the SOC, that a constructive trust arose on the transfer of the funds into the defendant's bank accounts.

根据申索书所陈述的事实,本席确信,在资金转入被告银行账户时,推定信托即已成立。

—— para 11

主题

信托契据 推定信托 欺诈 撤销契据 仲裁条款 默认判决 财产性禁制令 投资骗局

后续影响

判决作出后,相关原告取得宣告与金钱判决,并可凭财产性禁制令继续追索被告账户内的资金;未参与本次申请的原告(第8、11、18、19、21名)仍可在同一诉讼中推进。由于被告已人去楼空,实际回收程度取决于账户余额与后续执行。此案与香港近年多宗「信托外壳」投资案形成一条清晰的裁判线:法院愿意在默认判决阶段直接宣告推定信托,但会先审查仲裁条款、送达与披露是否妥当,避免程序瑕疵。
对家族的启示(本库观点层 · 非法律意见) 对投资者而言,这是一堂关于「文件外观」的课:一份写着 discretionary trust 的契据,不会自动产生信托;真正决定性质的是受托人是否按信托方式管理、是否分离资产、是否披露信息。当所有参与方都对资金下落闭口不言,所谓信托就只剩下招揽话术。对执业者而言,本案的技术点在于仲裁条款的处理——法院没有正面否定仲裁条款的效力,而是通过撤销整个契据,让附随条款一并失效;这条路径比争论「争议是否属于仲裁范围」更直接。另一层提醒是速度:从2024年5月批出禁制令到12月默认判决,程序推进得很快,但此时公司已解散、人员已离散,时间窗口早已关闭。

来源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HKLII 判决全文 Cheung Sau Mei and Others v One Heritage Trust Ltd [2024] HKCFI 3587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香港司法机构判决书 Word 全文(HCA 986/2024)
信托之家 · 全球信托案例库 · D-HK-073 · 深度版 · 核验 2026-11-03 · 本页为事实转述与观点,不构成法律意见
蔚莱家族办公室 · 从看清到安排Wealth Family Office
www.wfo.hk
全面诊断→19 个维度 · 122 项检查清单,先看清家庭财务的全貌
家族财富课→把财富传承的功课,一讲一讲学扎实

BUILT TO LAST 以简驭繁 蔚莱长青WEALTH FAMILY OFFICE LIMITED

服务

家族财富课 服务体系 合作机构

客户

数智平台 客户登录 预约咨询

关于

蔚莱家办 信托之家 顾问入口

关注

蔚莱家办小程序
小程序 · 蔚莱家办
微信订阅号 蔚莱家办
订阅号 · 蔚莱家办
微信服务号 蔚莱家族办公室
服务号 · 蔚莱家族办公室
信托之家 · 蔚莱家族办公室旗下财富传承内容平台
投资涉及风险,过往表现不代表未来回报。网站所述目标回报与数字仅为信息演示,实际表现会受经济环境、市场趋势等因素影响。
© 2013-2026 蔚莱 · 保留所有权利 苏ICP备202522628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