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 | BOK 本人(以声明信托方式自我设限, DOT 由其签署) |
|---|---|
| 设立地 | 新加坡 |
| 准据法 | 新加坡法 |
| 受托人 | BOK 本人与 BOL(其妻)为共同受托人——一个『夫妻共管』的怪异结构 |
| 保护人 / 委任人 | 无 |
| 受益人 | 二人尚在襁褓中的长子 BOM(唯一受益人) |
| 置入资产 | DOT 文义涵盖 BOK『全部资产』(动产与不动产、法律上或实益拥有的);因其母遗嘱信托(约 5,400 万新元、25 年期限内每月可提取不超过 10,000 新元)嗣后经 Saunders v Vautier 终止分配,争议延伸至由此所得资产 |
| 关键条款 | 手写 DOT:『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声明;授权任一受托人为保护幼子实益权益采取一切步骤;无租金保留条款(与其后经律师起草的 Scotts Road 公寓 DOT 形成对比) |
BOK 生于富贵:父母离异、父亲早逝,母亲一手带大他,还替他管理父亲留下的产业。他成年后做油气贸易,未满三十岁已是能源公司董事总经理,名下有滨海湾金沙区域两套公寓。2011 年他认识了大自己 8 岁的 BOL——前执业律师、后转行银行。母亲强烈反对这门婚事,2012 年 8 月他还是结了婚,同年 12 月长子 BOM 出生。
悲剧在 2014 年 3 月 19 日降临:母亲在荷兰路住宅(因武吉知马住宅装修暂居于此)被杀害。BOK 从出差地飞回新加坡,当晚入住妻子安排的 Stevens Road 住宅——正是从这一刻起,他成了惊弓之鸟。3 月 23 日葬礼。3 月 26 日上午,他与姐姐去见母亲的律师读遗嘱:母亲把约 5,400 万新元资产设了遗嘱信托,两名主要资产是荷兰路与武吉知马两处房产,姐弟俩作为执行人和受托人,25 年内不得出售房产,每人每月最多提取 10,000 新元。
午餐时他对妻子撒了个谎,说母亲把一切留给了慈善机构。午餐后,BOL 亲笔手写了那份 DOT,当晚拿进卧室要他签。他先是拒绝——两人争执起来,妻子告诉他:这份东西只是等他死后才生效,生前他照样自由支配所有资产;她的律师父亲当时也在场。极度悲伤加上岳父的『背书』,他签了。妻子把 DOT 锁进了自己的保险箱。
7 月 9 日,BOK 与姐姐依 Saunders v Vautier 规则签家庭安排契约,终止母亲的遗嘱信托并分配遗产——他由此拿到荷兰路房产及现金、股票、债券、投资。如果他签的 DOT 有效,这些全部自动落入以幼子为唯一受益人的信托。2014 年 12 月,他因第三人转发邮件才惊觉妻子把 DOT 当真;2015 年 2 月他留信离家;11 月妻子提出离婚,他随即起诉撤销 DOT。
庭审中最大的一记重锤来自妻子自己 2015 年 2 月 12 日说的话:『你当时的状态连遗嘱都不该写。你只是很愤怒。』Thean 法官反问:如果连一份随时可改的遗嘱都不宜订立,『他当然更不可能处于订立一份即刻把全部资产作出处分的行为能力适当的状态』——这份 DOT 却是不可撤销的。
2017 年 12 月,Thean 法官把四项撤销理由全部判成立:虚假陈述(谎称死后生效)、错误(Pitt v Holt 门槛的重大操作性错误)、不当影响(Class 1 实际不当影响 + Class 2A 推定不当影响——妻子作为受训律师亲手起草,构成默示委托,产生不可反驳的信任关系推定)、显失公平(改写 Cresswell v Potter 三要件:处于期待继承人(expectant heir)处境即属『贫穷而无知』的弱者;交易为重大低价;无独立法律意见)。DOT 被撤销。
2018 年 11 月,五庭上诉法庭(BOM v BOK [2018] SGCA 83)驳回上诉,维持撤销:妻子明知 DOT 立即生效仍谎称不是,构成虚假陈述;错误重大到『实际上使他变成穷人』。上诉庭同时把显失公平原则收窄为『narrow doctrine』,认为宽泛版本过于不确定——这个收窄成为新加坡显失公平法的权威表述。
| 新加坡高等法院(内庭审理) | Suit No 1217 of 2015,[2017] SGHC 316 · Valerie Thean J 2017-12-11 DOT 因虚假陈述、错误、不当影响及显失公平四项理由被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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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上诉法庭(五庭) | Civil Appeals Nos 3 and 5 of 2018,BOM v BOK [2018] SGCA 83 · 五庭合议庭(判决未具名列举于本库采信来源) 2018-11-29 驳回上诉,维持撤销 DOT;确认虚假陈述、错误、Class 1 不当影响成立;显失公平采 narrow doctrine,拒绝宽泛版本 |
本案最有力的说理是『状态与交易的不匹配』:法官拿两份文件并置——3 月 26 日的手写 DOT(无条件、不可撤销、无保留条款)与 5 月 9 日经律师起草的 Scotts Road DOT(有租金保留、有专业意见)。同一个人,七周内的两份文件专业度天差地别,唯一解释是前者签署时他不明白自己在签什么。
对不当影响,法官的路径是职业身份:BOL 不是普通妻子,是受训律师且亲手起草。当她把『自己的法律工作成果』递给丈夫并要求签署、还声称 DOT 用『平白简单的英文』写成无须解释时,律师与客户之间的默示委托关系即告成立——由此产生不可反驳的推定。这个认定对『家属中谁懂法谁吃亏谁占便宜』的家庭格局有普遍警示意义。
对显失公平,一审大胆改写 Cresswell v Potter:把一个受过高等教育、极其富有的原告纳入『贫穷而无知』,理由是他处在『期待继承人』的境地——急于继承母亲遗产、且丧失至亲后精神状态脆弱。上诉庭最终没有采纳这个扩张,而是把显失公平收窄为:须证明原告处于可被利用的虚弱状态、对方利用了该虚弱促成交易、且虚弱严重到『急性地影响其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收窄版本成为此后新加坡同类案件的准绳。
He now brings this action to set aside that DOT. For the reasons that I shall explain, I set it aside.
他现提起了本诉讼,请求撤销该份信托声明。基于本席将在下文解释的理由,本席撤销该份信托声明。
—— [2017] SGHC 316 第 [1] 段
The defendant made a representation of fact by words in telling the plaintiff that the DOT would leave him free to deal with the assets which were caught under the DOT until his death. This was a false representation.
被告以言语向原告作出事实陈述,称该 DOT 在其去世前不会妨碍他自由处分 DOT 所涵盖的资产。这是一项虚假陈述。
—— [2017] SGHC 316 第 [81] 段
This was the operative mistake of sufficient gravity which satisfies the test in Pitt v Holt. This mistake was not brought about by carelessness on his part but, as I have found, by the second defendant's misrepresentation, which he believed because of his altered mental state.
这是一项符合 Pitt v Holt 标准的、具有足够严重性的操作性错误。该错误并非因原告自身疏忽造成,而是——如本席所认定——因第二被告的虚假陈述造成;由于其精神状态的改变,他相信了该陈述。
—— [2017] SGHC 316 第 [86] 段
In these circumstances, it is clear to me that the second defendant "twisted the mind" of the plaintiff to have him sign the DOT.
在这些情况下,本席清楚地认定:第二被告『扭曲了原告的心智』,使其签署该 DOT。
—— [2017] SGHC 316 第 [93] 段
|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 | eLitigation:BOK v BOL and another [2017] SGHC 316 判决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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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 | Legal Wires:BOK v BOL 案件档案(案号、法官、程序与上诉结果) |
|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 | Ronald JJ Wong:BOM v BOK [2018] SGCA 83 上诉结果与争点梳理 |
|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 | laws.sg:Ram Niranjan v Navin Jatia [2019] SGHC 138(引述 BOK v BOL 显失公平三阶段测试及上诉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