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 | 未披露(信托契据 2016-09-10 的设立人身份在可见判决文本中未披露) |
|---|---|
| 设立地 | 新加坡 |
| 准据法 | 新加坡法(信托契据适用新加坡法) |
| 受托人 | Korbett Pte Ltd(公司受托人,其董事 Lee Wee Ching 本人为受益人) |
| 保护人 / 委任人 | 未披露 |
| 受益人 | Tio Geok Hong Bryan、Wang Piao(经同意判令确认各占 25% 实益份额)、Lee Wee Ching 及契据下其他受益人 |
| 置入资产 | 26A Hillview Terrace 房产 |
| 关键条款 | 信托契据 2016-09-10; expenses 仅可为全体受益人利益而开支;2016 年底起存在受益人间免租使用+分担保按揭的口头安排(Trust Arrangement),2021-03-04 复归契据签署后终止 |
一栋房子、一家受托公司、三位彼此相连的受益人,免租住了几年之后反目对簿公堂——这是新加坡近年难得一见的『受托人该不该交租』判例。2016 年 9 月 10 日,Korbett Pte Ltd 依据信托契据以受托人身份持有 26A Hillview Terrace 的房产,受益人包括 Bryan、Wang 和 Lee;Lee 的特殊之处在于,他既是受益人,又是 Korbett 这家受托公司的董事。受托人与受益人身份在这栋房子上重叠到分不开的程度。
从 2016 年底到 2017 年初,三方形成了一项没有书面文件的安排:Korbett 和 Bryan 的公司可以免租使用这栋房产,作为交换,按揭由相关方分担,Lee 控制的公司 GTSS 每月向 Korbett 支付 S$3,210。这个安排运转了几年,直到 2021 年 3 月 4 日一份复归契据(Deed of Reconveyance)签署,房产被重新转出信托——Bryan 与 Wang 认为这是受托人联合 Lee 侵吞信托资产的步骤,于 2022 年分别在 Suit No 304 与 356 号诉讼中起诉 Korbett、Lee 及关联方。
2023 年 9 月 4 日,法院以同意判令一锤定音:撤销 2021 年 3 月 4 日的复归契据,宣告信托契据持续有效,Bryan 与 Wang 各拥有 25% 的实益份额;Korbett 须就其违反信义义务的所得进行利润账户,并就各方份额提交完整账目。于是案件进入算账阶段:Korbett 占用房产这几年,该不该按市场租金补交?助理注册官在 [2025] SGHCR 8 给出答案:应该,从 2021 年 3 月复归契据签署起算到 2024 年 4 月,共 S$415,333.33;GTSS 每月支付的 S$3,210 也应计入其应报账利润,因为 Lee 自己的宣誓书就把这笔钱描述为租金。
Korbett 不服,提出七项上诉理由。Audrey Lim 法官逐一审查后几乎全部驳回:免租安排确实存在(Bryan、Wang、Lee 三方均有证言佐证),但它在 2021 年 3 月 4 日复归契据签署时已经终止,后来撤销复归契据并不使已终止的安排自动复活——所以占用须从那时起交租;采用申请方的专家估值没有错误,因为 Korbett 自己的专家承认其结论不可靠、且相关异议未在交叉盘问中提出;同意判令覆盖全部利润,Korbett 自己在原审也是按算到 2024 年 4 月进行的;至于 GTSS 付款,Lee 自己的宣誓书称之为租金,没有任何证据显示 Bryan 或 Wang 同意将其抵作 Lee 的按揭份额。法官特别点出:利润账户关注的是信义人的所得而非申请人的损失,Korbett 努力找租客未果不能成为免交 occupation rent 的理由——被允许免租自用,不等于被允许转租牟利。
上诉唯一成立的是第七项:与 HSG 租赁相关的代理费。Korbett 把房产租给 HSG 违反了同意与披露条款,但法院行使酌情权,基于该笔费用系善意支出且确实为受益人产出了租金,判令其作为负债列入账目由受益人分摊。这与信托契据下『费用须为全体受益人利益』的门槛形成对照——按 Lee 单方指示进行的装修改造支出就不符合这一门槛,不能分摊。
判决在多个方向上划清了界线:受托人占用信托房产自用,法院可按 occupation rent 计收其本应支付的租金并纳入利润账户;口头免租安排终止后不因相关交易被撤销而复活;受托人受偿以费用为全体受益人利益、善意支出为限。对公司受托人兼受益人关联方的家庭信托治理而言,这是一份完整的算账指南。
| 新加坡高等法院(助理注册官) | Tio Geok Hong Bryan v Korbett Pte Ltd [2025] SGHCR 8 · Assistant Registrar 2025 判 Korbett 为 2021 年 3 月至 2024 年 4 月占用支付欠租 S$415,333.33;GTSS 每月 S$3,210 付款计入利润;十一张改善工程发票及与 HSG 租赁相关的部分付款不列入共同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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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高等法院总庭(注册官上诉) | RA 102/2025 与 RA 103/2025(源于 HC/S 304/2022、HC/S 356/2022),[2025] SGHC 196 · Audrey Lim J 2025-10-03 上诉第一至六项理由驳回:免租安排随 2021-03-04 复归契据终止、撤销不使其复活,Korbett 须按市场估值交租;GTSS 付款属租金计入利润;改善工程支出不可分摊;第七项理由成立:HSG 租赁代理费系善意支出且为受益人产出租金,列入账目由受益人分摊 |
上诉法院的推理沿四条线展开。第一,免租安排的存在与终止:Bryan、Wang、Lee 三方均在宣誓中确认 2016 年底至 2017 年初形成了 Korbett 与 Bryan 公司免租使用房产、按揭分担的安排,对价问题不影响其效力,Civil Law Act 1909 第 7 条不适用;但该安排在 2021 年 3 月 4 日复归契据签署时终止,其后法院撤销复归契据只是否定那次财产转移,并不使一项已终止的合同安排自动复活——故 occupation rent 自该日起算。第二,估值与期间:采用申请方专家估值并无错误,Korbett 自己的专家承认其结论不可靠,相关反对意见亦未在交叉盘问中提出;同意判令覆盖全部利润,且 Korbett 在原审本身即按算至 2024 年 4 月进行,故计算期间合法。第三,GTSS 付款的性质:Lee 自己的宣誓书将每月 S$3,210 描述为租金,没有任何证据显示 Bryan 或 Wang 同意该付款抵作 Lee 的按揭份额,故计入利润。第四,受偿权:信托契据规定费用须为全体受益人利益而支出,按 Lee 单方指示、留待未来租客使用的装修支出不符合该门槛,不得分摊;HSG 租赁虽违反同意与披露条款,但代理费系善意支出且实际为受益人产出租金,法院行使酌情权准许列入账目。贯穿其中的原则是:利润账户衡量信义人的所得而非申请人的损失(para 53),找租客未果与 occupation rent 无关。
That Korbett was permitted to occupy the Property rent-free (pursuant to the Trust Arrangement) did not mean that it was permitted to sub-let the Property, let alone collect rent for its own benefit.
Korbett 被允许(依据信托安排)免租占用该房产,并不意味着它被允许将房产转租,更不意味着它可以为自身利益收租。
—— para 53
In conclusion, I allowed the appeal only in relation to the 7th Ground and ordered that the Agent Fee be shown in the account as a liability for the beneficiaries under the Trust Deed to share.
综上,我仅就第七项理由准许上诉,并命令将代理费作为负债列入账目,由信托契据下的受益人分摊。
—— 判决主文(Order 部分)
|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 | eLitigation.sg 判决全文([2025] SGHC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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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 | SGCaseLaw 案件摘要与引文([2025] SGHC 196) |
| 来源等级 B · 律所/专业数据库 | SGCaseLaw 一审判决摘要([2025] SGHCR 8) |
| 来源等级 A · 法院/官方原文 | laws.sg 一审判决文本([2025] SGHCR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