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人制度对家族财富传承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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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natrust
    WEALTH FAMILY OFFICE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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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第1145-1149条建立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填补了『人走了、遗产谁来管』的空白,对传承的影响三个层面:①流程确定性提升——继承开始后由遗嘱执行人、继承人推选人或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负责清理遗产、制作清单、报告、清偿债务、按遗嘱分配,改变了过去继承人各自为政、抢夺资产的无序状态;②复杂传承有了专业抓手——多子女、再婚家庭、跨地域资产的遗产处理,可指定律师、信托公司等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中立第三方执行比『大儿子管账』更能服众;③与信托的分工——遗产管理人的职权只及于遗产(未入信托的财产);家族信托财产独立于遗产,不经遗产管理程序直接按信托条款运行。规划启示:①遗嘱中明确指定遗产管理人人选与权限(法院在争议时尊重遗嘱指定);②资产结构复杂的家庭,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受托人三个角色的人选要统一设计,避免机构之间互相掣肘;③管理人报酬可在遗嘱中约定,避免事后家属与机构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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